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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遣童行度牒天禧三年八月 宋 · 林特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宋会要辑稿》道释一之二二(第八册第七八七九页)
旧例移牒诸州,取索籍名
请止祠部见管天禧三年出给文字,权于馆阁或经诸司抽差八人祠部并手填写发遣驿递付逐州。
至日长吏名籍参验,其遁亡还俗者咸毁讫以闻。
仍令诸州先谕寺观勿得歛钱行用州县惊举,犯者断讫以闻。
又,旧童行帐所作弊,揩改通注小有差误不给
祠部从前启此倖门,邀纳贿赂
今欲勘会止是小有错谩,非涉诈为,即以空名祠部本州,委知州通判勘会诣实,填名给付,讫,奏。
仍令祠部置簿抄上,印押拘管,候了日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