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钱唐天竺寺僧思悟遗身赞(并序 天圣六年九月) 北宋 · 释遵式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天竺别集》卷下
思悟,法生之子也。天圣三年春,属予以智者教,求冢宰王公钦若闻于上天,编次《大藏》。悟曰:「此非常之事也,自隋至今,殆四五百载,前贤未图,罔或不艰,愿将助矣」。乃绘千手像,诵千眼咒,誓曰:「事果,当焚此身」。事未行,王公薨。悟乃益勤,无荒弃蚤莫。明年既遂,八月二十一日,乃答誓。薪尽尸在,郁多覆体,俨如其生,众咸异。乃纯积香木,予祝载焚之,久乃坏。于戏!悟俗姓徐,父居钱唐,幼舍南新县欣慈院出家。既受具,宿习萌发,好游讲席,聚学辨问,精义入神,信法兼进。每诵咒,身出舍利,所画像亦如之,日求如市。暨灰场三岁,信者往往尚获,乃喜之,作赞。六年九月九日,始刻石。赞曰:
悟也吾徒,荷法捐躯。其燄赫赫,其乐愉愉。逮火将灭,俨如加趺。逮骨后碎,璨如圆珠。信古应有,今也则无。芳年三十,真哉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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