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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答诏论时政天圣七年四月 北宋 · 庞籍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五、《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宋史》卷三一○《庞籍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九、二○○、二八九
臣幸辱班联,获当次对,辄陈管见,仰渎纩旒,内揣狂愚,当从震殛。
臣闻服忠义者,皆怀爱君之意;
被惠养者,咸蓄报恩之心。
故有委辂纳忠,婴鳞陈谏,义烈所激,无故殒身。
而况生逢盛隆,身事明圣,丁宁诏旨,责其尽言。
非臣韬默之,实臣罄励之日也。
恭惟皇帝陛下倚祖宗之淳熙,承慈圣之保祐,积德弥盛,涉道日深。
罄天咸宁而自谓未乂,在理必照而退托不明,招尊鲠臣,虚受谠议。
不吝过举,恩广日新。
此前王之所难而陛下之所易,实九庙无疆之福,四海永安之基也。
臣是敢竭至陋之识,揣当今之宜,可补助圣治之万一者,条之如左。
伏以推诚任人,则布腹心而事上;
怀疑待下,则显形迹以避嫌。
腹心布则下无隐情,形迹显则义乖至理。
夫古今之事,固有形近私而实公者,祁奚内举其子而见褒;
前典亦有形近公而实私者,王莽亲戮其息而终成大盗。
是故王者察臣之心而任之,推己之诚而信之,则内竭其公,外宣其力矣。
是以唐虞之朝,兴群臣之逊而不为比周;
东汉之世,立三互之法而无救衰弱。
故推诚之益如彼,而怀疑之损若此。
谨按唐文皇之世,或言魏元成阿党者,按验无状,温彦博奏其不存形迹,远避嫌疑。
元成奏曰:「君臣上下,同遵此路,则邦之兴亡,或未可知」。
文皇矍然改容曰:「吾已悔之」。
故贞观之治,与三代同风。
宪宗之时皇甫湜应制举,策语切直。
王涯是其舅,时为翰林学士,任当覆策,不以舅甥之嫌而收之,为贵倖者所怒。
及贬虢州司马,以湜之盛才而尚不免亲累。
故元和之政,不至于太平,此乃推诚怀疑之效也。
臣愚窃窥今日似怀疑而待下矣,群臣似皆存形迹以避嫌矣。
陛下疑群臣之私也,臣下必有挟私徇情以致陛下之疑者也。
臣又谓当考其状实,退之罪之可也,未闻任之而疑,疑之而任也。
《书》曰「任贤勿贰」,又曰「疑谋勿成」,此之谓也。
而言事之臣知陛下之有疑也,当以理道分判公私,昭然不惑,使朝廷推至诚,广至公,荡然无猜,以至于大同也。
宓子贱,古之一县令耳,推诚于下而吏不忍欺
况国家精择信臣,置之左右,茍推心任之,自非回邪奸佞,孰不竭心仰酬倚属也,安可谓推诚不可行于今乎?
臣窃度今之言事者,类皆迎揣上意,指似是之事以成其疑,是致上之益疑也。
则其意似欲陛下悉疑于下,自取信于圣心,以利其身也。
不然,夫岂不知疑之害治也?
臣恐防疑不已,则上不知所信,畏避不已,则下无所推公。
公信两亏,事将安决?
伏惟陛下至圣至明,臣愿陛下推至诚,广至公,察情伪,以臻太平之治。
臣又闻,万几之务,所应至众,四海之大,所总至广。
必在乎立画一之法,守不紊之条,持其权纲,揽其要命,此帝王所以不劳而制天下也。
是故以一制众,则多至而益整;
以繁应广,则虽久而必乱。
故曰:法不一则朋党
若然,则发号施令,可得二三哉!
臣伏见去年十月十七日二十七日宣传圣旨,令群牧司借支带甲马二疋并随行草料、与新差保州巡检都监杨怀悯。
本司为准大中祥符五年宣头节文,「今后应有臣寮及使臣,脚下已有官马,因差遣并不得乞借官马」。
碍此条贯,遂具劄子于十二月二日进呈。
得旨,祗令赐马一疋,自备草料。
枢密院出降宣头之次至三日,又传圣旨,却令借带甲马二疋随行。
十七日内,为一小事四降宣旨,三令借马二疋,一令赐马一疋。
本司不知所从,遂再具进呈。
当月十六日,批降圣旨云,已赐与马,其劄子更不行,方敢依准宣头指挥
枢密院是陛下枢密发命之司也,得旨画依,方降宣命于外。
颁行之次,陛下又以传宣冲之
以在京之司,职连大臣,则可以进呈更改。
若疏远之地,使何所依从?
夫一州之守,一邑之宰,若政令不一,尚有受其弊者。
况一人之威,天下之大,茍命令二三,安得不虑乎!
且号令如汗,汗出而不返者也。
故曰,安危在出令。
安危所系,得不谨乎!
蜀相诸葛亮有云:「宫中府中,皆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此实先代名臣之言也。
矧今寰县之大,咸遵一轨,岂宜号令之发,自启多门?
万一处置大事亦如此,比恐致不虞以成后悔。
此遂事既往,诚不当言,臣愿陛下谨号令于此后耳。
臣又闻守文之体,必遵于制度;
御下之方,在谨于宪法。
制度定则贵不敢骄盈,贱不敢踰越;
法正则宽不舍有罪,猛不及无辜。
释此二者,虽不能治天下也。
唐文宗尝言:「为国之道,致治甚难」。
宰相李石对曰:「朝廷法令行则易」。
要言妙道也。
故法行则君主重,法废则朝廷轻。
轻重之理,安危之机乎。
夫祖宗垂宪,轨迹具在,固不可改也。
所可改者,请以医者喻之。
夫药,所以攻疾也。
若疾證已移,不应但守故药,必更方易剂,随其所移而攻之,则疾应而痊矣。
法所以塞奸也,若奸源已迁,不应但守旧法,必更条易科,随其所迁而塞之,则奸息而政明矣。
其不可改者,亦请以医者喻之。
三部之脉、四时之气、五药之性、针灸之法,更历古今,孰可变改也?
若制度之设、尊君卑臣、同文一轨、防踰僭、塞侥倖,虽前王后帝,亦不可改易也。
凡人见法令之有改者,遂谓制度之皆可易也,此世之所以多违越之人也。
恭惟国家以圣继圣,典章开具,垂之无穷。
中书枢密院下至百司,政教所行,皆有成宪,守而勿失,可致治平
祥符中敕文:「应臣僚上殿奏事,不得批依奏,并批送合属中书枢密院等处」。
以先帝睿明,升平在运,小大之政无不洞晓,尚不欲便行依可,而必令有司奏覆者,盖恐破改旧制,开启倖门故也。
抑又先帝之深意,不独自守法度而已,诚欲垂之训典,冀陛下遵之也。
臣伏见顷来传宣内降,岁有增多。
夫求丐之人,若事合旧典,理非所创,则虽下有司,不忧不行;
其背违定制,创起新例者,下于有司,必碍法而不可行。
故须求传宣内降,期于必遂。
是则因一传降,废一制度,传降不已,岁月寖深,臣恐制度存者无几。
制度削则纪纲坏,纪纲坏则上下之分何所检局,此臣所以日夜为朝廷惜之也。
臣愿陛下事无大小,皆送有司覆奏,则事机必当,而典制常存矣。
帝王行法,必从近始。
使左右贵戚畏而不犯,犯而不舍,则天下孰敢轻重哉!
夫左右之臣,贵密之戚,出入禁闼,绸缪宠遇,凡常之见,所望惟恩。
望恩不已,骄怨渐积。
诸葛亮所谓「宠之以位,位极则贱;
顺之以恩,恩竭则慢」。
夫有贱位之心,继以慢恩之意,未有不猖蹶踰检,纵肆无惮者矣。
过恶既盈,然后寘之文法,此前代之亡身覆族者,皆由骄之太过,制之不早故也。
所谓将欲福之,适足祸之,不若以义而断其恩,以法而制其渐。
知有过不舍,则大过不生矣;
知无故不赏,则侥望自息矣。
诸葛亮所谓「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
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是也。
使其操履自守,常有惧祸之心;
宠渥所被,必怀感恩之意。
永保元吉,与国同休,岂非王者待左右亲戚之至仁乎!
孰若养成痈疽,使至决溃也?
臣顷为开封府兵曹参军,伏见王世融因殴本府客司军将仇保,法当赎铜,特敕勒任。
且仇保,京府一走吏耳。
世融,贵戚之子也。
陛下责其横恣越法,停官。
此实国家用法之至当,而保全戚里之深心也。
若陛下制驭左右贵戚皆如世融,则何患法不行而人不畏乎!
况此数年事耳,固未忘于圣心。
近闻作坊料物库监官连宫掖之戚侵盗官物,事发而逃。
三司案捕之次,降旨不令穷究。
此非臣本职,得自风传。
万一有之,未为美事。
陛下何不使推穷其事,付之于法,俟其知过后,或因赦文,稍加收叙,或以衣食豢养,不使任职。
若因而悛改,是陛下再造其身也。
此乃公法不屈,私恩亦隆。
臣切惑圣断异于曩时也。
计过则此重而彼轻也,论属则彼亲而此疏也,议罪则彼加法而此贷刑也。
臣恐中外有或效之者,绳之以法,是同罪异罚矣;
因而宽之,是法宪废矣。
汉武时,隆虑公主病,因以金千斤、钱千万为子昭平君豫赎死罪,上许之。
隆虑公主卒,昭平君骄醉杀人,廷尉请论。
武帝曰:「法令者,先帝所造也,用弟故而诬先帝之法,吾何面目入高庙乎!
又下负万民」。
乃可其奏,哀不能自止。
隆虑,帝妹也,昭平,帝婿也,复已许其赎死而终不贷贳者,盖食言之愧小而废法之失大也。
故臣愿陛下谨法制以齐中外也。
谨览诏文云:「规朕躬之过失」。
臣伏惟陛下体仁圣之姿,躬孝睦之德。
鉴照古昔,包举艺文。
屏绝游畋,不迩声乐。
奖用忠直,斥远佞邪。
此天下家晓而户知矣。
然日月不能无薄食之过,唐尧不能无哲惠之难,故怀多福者小心,累大德者细行,臣是敢竭愚虑塞。
明诏又云:「陈宰政之阙遗」。
伏以执政之本,在内铨择庶官,在外安集百姓。
今官吏非其人而旷弛之政渐盛,考课不得其实而升黜之典或滥。
夫官吏之体,奉公束手以为要;
胥史之性,舞文规利以为资。
官吏不严则胥史纵,胥史纵则法令坏,法令坏则民受毙,此必然之理也。
夫欲外律郡国,当先自京师,故曰:「京邑翼翼,四方是则」。
今京任之官,以宽纵法制为大体,以姑息胥史为美名,此已相沿积习矣。
或有以公绳下者,则群胥百计而动摇之。
诚能动摇,则来者为戒,虽有公心干略,安敢施为乎!
伏见祥符县检下稍峻,群胥相率逃去,寻而罢其县事,是动摇之计行矣。
况近年来任京职者多徇其私便,罕责于才实。
按局废弛,蠹弊增深。
而今之奉公,稍矫前失,朝廷不责狡胥之阴计,而戒官吏之峻整。
臣恐自此,孰敢尽公操法束缚群下乎?
百司观之,孰不效之乎?
百司之胥,既效之而危其上;
百司之官,亦戒之而纵其下。
上危下纵,久而风成,此为胥史谋则得矣,为公家谋何有哉!
使四方闻之,莫可则矣。
臣愿朝廷速变此风,无使成俗。
要在择人而任,责之行法,无听群党动摇之也。
又考课之制,备存令典,景行功罪,不容隐私。
今内外之官,虽有课历,率无实状。
盖由刺举之官,或昧于察廉,或徇于私曲,推劳举过,多失公实。
意有发擿,则果成赃;
情在容掩,则吞舟漏网。
考课之司,但据课历,以入升殿之科,无缘察其真伪。
夫刚正之吏,彊猾所以为仇,则孤立而多患;
贪黩之夫,奸智足以自卫,则有党而寡祸。
故有干廉在公而偶罹文法者,考司即为有过,而降殿之典行矣;
诛剥害民而赃状不露者,考司即为无瑕,而升赏之恩及矣。
如此,则降之或在非辜,既无以戒恶;
赏之或在有罪,又无以观能。
实由任选之道不精,阿纵之法不严,察举之官不惧故也。
臣愿朝廷立严制,去弊风,此乃铨择之阙也。
又国之用度,节俭为先。
节俭行于上,则府库实于内。
虽逢灾沴之数,水旱之困,上有赈救之备,则民无流亡之悲。
今财赋益屈而土木之功不息,浮冗之费日增,储蓄寡备而荒沴之民屡困,赒恤之恩不时。
此辅臣固当苦言陈谏,罢土木,削浮冗以存济之,此乃安集之阙也。
傥陛下不轻小臣之言,曲加裁择,诚能察情伪,审号令,谨法制。
然后责辅臣之公正者,推择天下才行而任之。
嫌疑之私既去,至公之风自行。
名实不乱,赏罚必当,官曹严整,纪纲振张,则诏旨所谓回邪、朋比、阿私、恣横、请托、贪残,宜自息矣。
止土木之功,去浮冗之费,则失业之民有以济矣。
臣闻明王圣主好闻其过,忠臣孝子言无隐情。
至于讳有司,悼后害,皆非人臣之节也。
敢效百虑,冀补万分。
幸当责言之辰,罔避论输之律。
实祈英睿,照其悃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