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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臣保荐辟请三弊至和二年二月 北宋 · 刘沆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八、《宋史》卷二八五《刘沆传》
面奉德音:「凡传宣内降,其当行者自依法赏罚外,馀令二府所属官司执奏」。
盖欲杜请托侥倖之路也。
近臣保荐辟请,动踰数十,皆浮薄权豪之人交相荐举有司以之贸易,遂使省府台阁华资要职路分监司边防寄任,授非公选,多出私门
职掌吏人迁补有常而或减选出官超资换职堂除家便,先次差遣之类,乃是近臣保荐官吏之弊一也。
审官吏部铨、三班当入川、广则求近地,入近地则求在京,并堂除升陟省府馆职检讨之类,乃是近臣陈丐亲属之弊二也。
其叙钱谷管库之劳,捕贼雪活之赏,有司虽存常格已经裁定,尚复有侥倖之请。
法则轻,以例则厚,执政不能守法,多以例与之。
如此之类,乃是叙劳干进之弊三也。
愿诏中书枢密,凡三事毋得用例,馀听如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