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又上太庙七室嘉祐八年八月 北宋 · 孙抃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四、《宋朝事实》卷六、《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三五(第一册第六六八页)、《群书考索》前集卷二九、《宋史》卷一○六《礼志》九、《续资治通鉴》卷六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五
先王之礼,自祖以下隆杀以两,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国者事五世
自汉以来,诸儒传礼者始有夏五庙、商六庙之说,其说出于不见商书伊尹之言,而承用礼学之误。
盖自唐至周,庙制不同,而大抵皆七,《王制所谓三昭三穆,与太庙七」者是也
今议者疑僖祖既非太祖,又在三三穆之外以为于礼当迁
如此则是以有天下之尊,而所事止于六世不称先王制礼隆杀以两之意。
且议者言僖祖当迁者,以为在三三穆之外,则于三代之礼,未尝有如此而不迁者。
臣等以为三代之礼,亦未尝有所立之庙出太祖之上者也。
后世之变,既与三代不同,则庙制不得不变而从时
且自以上所谓太祖」亦非始受命之王,特始封之君而已
僖祖虽非始封之君,要为立庙始祖,方庙数过七世之时,遂毁其庙、迁其主,考三代之礼亦未尝有如此者也。
汉魏及唐一时之议,恐未合先王制礼之意。
臣等窃以为僖祖之室,以备七世之数,合于经传七世明文而亦不失先王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