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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绛料魏博事势 北宋 · 孙甫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六、《唐史论断》卷下
论曰:李绛料魏博事势,请宪宗用兵,遂收其地。
此真庙堂之谋!
与之同列者,得不推其贤,赞其谋,以济国事安可异议邪?
河北天宝之乱陷贼,广德初平之,寻为强臣所据,传付其家,各为子孙业,至元和中六十年矣。
德宗常以魏博叛逆遣将讨之,反至大乱。
宪宗又以镇定拒命出兵伐之,卒不能平。
三镇相为势援复结河南叛臣,胶固其力,不可卒破也。
田季安死,怀谏一稚子军府事,李吉甫利其幼弱建议用兵,以取魏博。
固常人之见,殊不知三镇相结,正为子孙计,一稚子可取,奈它镇救援何?
必又如前日镇州失策也。
李绛以先觉之明,论河北诸镇部将之计,令均管军马,不偏任一将,故力敌权均,为变不得,又当主帅威权,能制死命,此策在贼中固便。
今魏博之势,一童子为帅,不能领事,必偏任一将,所任者权重众心不服,则六十年均任之计,为贼中患矣。
众既变起,必归军中宽厚之人。
部将忽起主兵权,惧它镇攻讨,非纳疆土归朝,则存立不得,此必然之势也。
千里未形之事如见,宪宗英明从之。
两月,魏博军中有变,如所料,部将田兴六州版籍请命于朝,是之算如神,真庙堂之谋也。
初,吉甫用兵讨伐料其势,坚止用兵
当论未形之事,以平常之见,尚可异议
田兴请命,事已效矣,犹请遣中使宣劳,以观其变,待回日处置
力争不已宪宗颇有英断不待使回,授田兴节度之命,使诸镇畏威知恩,平定两河自兹而始。
以绛贤明忠亮,视吉甫何人
吉甫忠智可称,非庸常奸回之人也,但耻智略不逮故有横议以挠其谋,至使内臣援助,几败国事遂成奸回所为也。
宰相谋谟,系天下休戚,己有不逮理当博采同列嘉谟,固当赞助
宋璟苏许公,同相明皇刚正多所裁断苏顺其美,奏对则为之助,故得尽其才,为开元贤相,苏亦获美名于时
吉甫权德舆同列吉甫同于宪宗论事形于言色,其诣理德舆不能为发明,故时论循默贬之。
然则宰相之任,能了军国大事,此固大才,上也;
智谋不至,能从同列之议而赞助焉,亦其次也;
若不发明同列议论循默不言,斯为下矣。
吉甫正论,又与内臣相结,几败国事,虽有他节可观,此一事不得不奸回也。
后之为相者切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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