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乞写秘阁书令馆职校雠劄子嘉祐二年九月判秘阁秘书省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八、《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一一、《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三七
臣近准敕,兼判秘阁
检会先准皇祐元年七月十一日中书劄子节文:「奉圣旨秘阁有阙者,书名件用《崇文总目逐旋补写,依例雠校了,以黄绢装褫正副二本收附准备御览内中取索」。
本阁寻具画一合行事件闻奏,蒙依所奏施行
当时虽有此行遣,寻值抄写观文殿书,权住至今
伏见馆阁校雠之官员数甚多,除系省府南曹外,其馀主判闲局及别无主判者,并各无书校对
既无职事因此多不入馆
伏以馆阁国家优养贤材之地,自祖宗以来号为清职
馆宇阒然尘埃满席,有同废局,甚可叹嗟。
臣今欲乞检会先准皇祐元年七月十一日所降指挥,及一宗行遣次第,许从本阁选请在院馆职官员,先将秘阁书目与《崇文总目点对
有见书籍,即于三馆取索,先校定然后抄写成书,仍差初校覆校官刊正装褫
合行事件,已有画一起请依奏指挥,亦乞检会施行
惟元乞公用钱,乞更不支破
抄写楷书,候见得阙书数目,将见在楷书人数酌量多少,如阙人,即别具擘画闻奏
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