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房庶律尺法疏皇祐三年十二月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六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一、《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二三(第一册第三○二页)、《文献通考》卷一三一、《宋史》卷七一《律历志》四
李照以纵黍累尺,管空径三分,容千七百三十;
胡瑗以横黍累尺,管容一千二百,而空径三分四釐六豪;
是皆以尺生律,不合古法
所言,实千二百于管,以为黄钟之长,就取三以为空径,则无容不合之差,校前二为是
累黍为尺,始失之于《隋书》,当时议者以其容受不合,弃而不用
及隋平陈,得古乐器,高祖闻而叹曰:「华夏旧声也」。
遂传用之。
唐祖孝孙张文收号称知音,亦不能更造尺律,止沿隋之古乐制定声器。
朝廷久以钟律未正,屡下诏书博访群议,冀有所获。
所言,以律生尺,诚众论不及
如其法,试造尺律,更以古器参考当得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