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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罢称亲奏治平三年正月 北宋 · 吕诲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八、《宋名臣奏议》卷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二
臣等伏闻手诏节文,「称亲之礼,谨遵慈训追崇之典,岂易克当」?
固已见陛下守义徇公谨重之至也。
然称亲之礼,殊未为安,群口纷纭不胜嗟愤
臣等窃详皇太后手书,称亲之意,盖用汉宣故事,欲行于今
乃与中书门下元建皇考之议,大体相依,此不免为两统二父之失。
所以议者喧然,皆谓母后手书,非出慈寿之本意,皆建议之臣眩惑交结成就其谋,欲自掩其恶,而杜塞言者之口也。
臣观陛下继明之始,与汉宣故事不同
宣帝之时,尚为有司所奏。
《礼》「为人后者为之子」,请谨视孝昭所为未有却令大宗正统之母,追称小宗所生为亲者也。
错乱礼法,失其本意,若欲准汉宣故事,以濮王为亲,则襄国已降自当为母,于皇太后岂得安哉
恭惟陛下亲受仁宗诏命,而为之子,故先帝遗诏诞告万方,谓陛下皇太子,即皇帝位。
四夷诸夏莫不共闻。
今乃复称濮王为亲,则先帝治命之诏不行,而陛下继体之义不一
太后与政府大臣并受先帝顾托言犹在耳永昭陵土未乾,止因一二奸臣之谋,遂忘而弗顾。
两宫有过之地,使四方夷狄先帝遗诏,疑陛下过举
讴歌欣戴之心,为忠愤不平之气可不痛哉!
万一强敌奸民,以有先帝遗诏为问,则执政之臣,其将何辞对之?
然则称亲之礼,岂宜轻用?
首议之臣,安得不诛
等待罪于家,屡蒙诏旨促令供职,而踧踖未敢承命者,以此故也。
若必使臣就职,则当合廷争,以救朝廷之失。
陛下容纳直言,为天下所闻,而臣等不能悟明主之罪,益深益重矣,岂可复居言路,为耳目之臣哉?
等之心,有死无二伏望陛下留神听纳天下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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