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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濮王名讳奏治平三年正月 北宋 · 吕公著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二、《宋名臣奏议》卷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
臣近睹敕文中书门下濮安懿王名下一字,应中外文书合行回避奉圣旨依奏。
数日以来朝野有学识者,皆以为未安。
谨按礼文七庙之讳虽不及天下,皆须告于天下
晋尚书王彪之等议,所生之讳,臣下不当回避
当时彪之之议为当
今来辅弼奏请盖缘臣子之心,陛下未有谦抑之辞,切恐四方后世不免讥议
臣愚欲乞特降诏,可濮安懿王名下一字,唯上书奏事并听回改,馀公私文字不须讳避
若续降此指挥,则与祖宗七庙名讳小有差别在于天下臣子亦安敢故犯
臣忝守经术,又为礼官,臣若不言谁当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