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丧议 北宋 · 刘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八一、《公是集》卷四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七、《古文渊鉴》卷四八、《续资治通鉴》卷五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窃见旧制,官自三司副使以上及班行使臣,遭父母丧者,例皆有百日公除。孝子虽有思慕之心,犹逼于王命,不得遂行,此诚伤教害理,无取于今。臣伏以三年之丧,通于天下,以义制恩,古人有之,自谓身在军旅,躬被金革者,不敢以私事辞王事尔。本非承平之时,游谈侍从之臣所当行也,又非班行冗下之职所当预也。习俗既久,寖以成风,其贤者则以不即人心为悲,其不肖者遂以当丧墨缞为荣。以之锡类,是为伤恩;以之教民,是为忘孝。今天下往往有闻哀不举,废哀图仕,源自此始,不可不虑。传曰:「君子不夺人之亲,人亦不可夺亲」。窃谓惟在军中者,可权从变礼。其旧制三司副使以上及班行使臣百日公除,不合礼意,宜听行三年之服,以崇孝悌之风。臣又闻,古者大夫去国,三年然后收其田里,明有恩也。今丁忧臣僚,即日绝其俸禄,亦为太薄,岂有行礼之人,反不及被放之臣?臣往见丁忧者,家贫无食,乞丐糊口,其皇皇伤孝子之心,非所以化民成俗也。臣以谓文官两制、武官自诸司使以上,与给全俸,其馀京官、班行使臣,与给半俸,以明朝廷笃于礼而厚于教也。乞下近臣商量可否。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