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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野甫字序 北宋 · 刘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八六、《公是集》卷三四
鸟兽与人杂生于世,鸟兽之形,有头足毛羽之异,吾人者因其形之一类,概以其物称之。
人之形同,莫可辨者,古之人以名,人出其父祖之命,以为识别
后之人因名配字,以义类相符非谓劝沮之殊,欲令人人行其名字也。
故有因义以配物;
有因物以配义;
有因名之文,损益藏显,而字乃反之
有因名之物,遂以其实配之。
是以因义以配物,如耕之于伯牛,如由之于子路
因物以配义,如赤之于子华,师之于子张
字反名,如商之于子夏,偃之于子游
物配实,如长之于子长,予之于宰我
是其意也。
今之人不究本初,以意起事
或谓此名也,宜充之以是道;
彼字也,可行之于终身
虽失古人之心,犹未离乎告人以善也。
然而名字自守,于吾道之门,固矣,狭矣。
郑子名叔熊,其友字以正夫
子欲闻其说也,命为言其理以易之。
夫子学于古道智深而见博,又以行谊自潜,不待正夫然后劝也,请字之曰野甫,以附于因物以配义者。
如曰不已质哉?
为赋《白驹》之卒章曰:「生刍一束,其人如玉」。
人如玉者,谓其来自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