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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公墓志铭 北宋 · 刘攽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六、《彭城集》卷三七
公讳奎,字长文姓吴氏,居齐州禹城
五代之乱,徙潍州北海
自徙至公不知其几世,而公曾祖考皆未尝仕。
至公生而聪敏好学,始授经艺祖母李氏因其笃志而强教之。
年十六,业成,州郡举以充贡明年中第,与傅卞、于大问同时
三人者皆以年少,既命以官,而许其归养亲
公时授施州清江县主簿不赴
后数年,年二十,始调福州古田主簿,历开封府长垣县主簿,权广信判官
宦官杨怀敏河北屯田,怀敏矜功专事,盛气自用无敢与之抗者。
公独上书,论其不便
时知保州王果亦与怀敏迕,屡争不从怀敏使人奸利事,诏置狱推劾
公又为辨其事曲直竟得免,而公始以强直著称矣。
河北转运使以令举监便籴。
故事,籴中率者得改京官,倍之则为朝官,公籴倍常数,才为大理寺丞朝论以为未售,乃除签书武宁军节度官事
前后守将,事无大小,皆以委公。
监司疑狱,求清强官治之者,又多付公。
为公决平者,无不惬服
始公为小吏,昼则治公事,夜辄读书,自六籍诸子史,无有正伪,无不观览,尝不寐者积二十馀年。
性既开敏,彊记不忘,作为文章覈实法度
由是中外大臣交口称荐,求得校书三馆中,或侍讲经筵
其他称其才能可任以事者,章疏相继也。
公迁太子中舍殿中丞,自以朝臣得以抗言明白是非于是上疏取士贡举之法,及时得失九事,又欲召见论事仁宗深器之。
会举贤良方正翰林学士叶公清臣四人以公应诏
对策高第,拜太常博士通判陈州、迁尚书祠部员外郎
入为右司谏、直集贤院
明堂覃恩,以起居舍人同知谏院事。
公始对策极论内降恩泽之为蠹政也。
及在谏官,遂专以禁切左右
于是近臣承用中旨而不言者,坐而下迁。
及群臣有因侥倖,虽已得官,皆褫夺之,朝廷肃然
御史有言事非其实者,诏讦问从谁受。
奏言:「御史择于风闻言事朝廷用之,以救过失
使其择之不详朝廷能容之,不能罪之可也
若求主名,则后莫有以事告御史者矣,是自蔽塞其耳目也」。
上立罢不问
是时郭承祐有以旧恩宣徽使,知应天府事,数妄作不中法度
张尧佐以后戚属,自三司使宣徽使
公连上疏极谏,终之承祐宣徽使尧佐虽不去位出知河阳是后不复迁官
上又著令,后妃之家,不得执政官云。
其他排击非义救解过失条举善政显用才士巨细疏密,茍为有知,必言,言之不从未尝但已也。
时因天变,为上推休咎举人,事消复之应,上尝听受之,赐绯银鱼
顷之出知密州、徙两浙路转运使
未几召还,判登闻检院纠察在京刑狱同修起居注,迁兵部员外郎知制诰赐紫金鱼
奉使契丹契丹群臣为其主加称号相与行礼,喝公使入贺
公自以使事有职,贺无预也,不为往。
契丹主畏其守义,甚重之。
及还,中路与敌使遇。
敌人衣服金冠为重,而纱冠次之其与汉使接,衣服重轻皆有以相当
至是敌人纱冠,邀汉使盛服,公不许,亦杀其礼。
坐是二事出知寿州
召还,同判吏部流内铨知审官院、同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
吏部审官能否银台主司出纳公所纲目修举其所建言改更纠正,虽至于上意不惮为之。
判集贤院,寻为翰林学士权发遣开封府事。
公明从政前后两郡,皆著治称,人知未尽其能也。
及领京师狱市浩穰,公应事敏速,吏不敢欺
富人孙氏,京师大豪,专榷财利,负其息者,至评取物产及其妇女
公发其宿罪,奏徙逐兄弟淮南福建羁管之,豪猾畏威敛手
三月声闻赫然
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知成都府,公以父老苦辞,改知郓州
四月,复召为翰林学士、充群牧使、兼史馆修撰,迁左司郎中,复权知开封府、兼畿内劝农使
嘉祐七年三月,拜左谏议大夫枢密副使
初,仁宗皇帝秩高,而皇嗣未立,公自为谏官,即为上言天下大计,愿早有所系。
其后大水日月蚀之变,又以为言,天子察其至诚
及为学士,因奏事,上留语曰:「将有所置,以维大本」。
再拜贺,因复进劝已而皇子遂定
英宗即位,公迁给事中再迁礼部侍郎,公辞不拜,诏报不许,曰:「卿在西掖,有储贰之言」。
人乃知公密谋定计也。
枢密使富公、张公旧皆尝荐举公,而与同列,时人荣之。
丁父忧,去。
卒哭天子必欲起之,再使内臣往。
召公子男上殿谕旨故事未尝有也。
固请终丧,上不得已许之。
召给半俸,用璟为郓州判官
公又辞俸,许之。
公性至孝居丧毁瘠甚,庐于墓侧,终丧不饮酒食肉不至城邑
服除先帝升遐
即吉然后国哀,召临梓宫
今上见其羸瘠,惊闵之甚,谕使自颐养时方藉卿。
以为枢密副使时四年二月也。
月馀,除参知政事
月馀,改资政殿大学士、知青州事、兼京东东路安抚使
二日上复留之。
九月,以公疾,遂复行前命
至青十日疾病上疏求徙兖州不许
七月二十七日,薨于位,年五十八。
初,为学韩退之,及有疾,谓子璟曰:「吾年既过退之矣」。
已而不起,若知命然。
上为辍视朝一日,赠某官,谥曰某
积阶金紫光禄大夫,勋至上护军,爵开国公食邑二千户,实封四百户赐号推诚保德戴功臣
考讳某,以公贵,初为将作监丞致仕稍迁
及公拜枢密,至太子宾客耆耋寿终
公历二府,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
祖讳某,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
曾祖讳某,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
曾祖母王,封某国
祖母封谭国
前母王,封莒国
继母王,封安国
皆号太夫人
初,三世葬于郓州东阿县孟栅里,从祔焉,时熙宁元年某甲子也。
公初娶赵氏,父名立,为遂州遂平
再娶张氏,父名舆,为郊社斋郎,张封延安郡夫人
仁宗明堂,公求为赵氏追封,亦得赠信都郡夫人
五子:长则璟,为大理评事
环,秘书省校书郎
琼、琯皆未仕;
未名
五人:长适都官员外郎稷臣,早卒;
次适大理寺丞王孝宽;
次适太常寺奉礼郎元淳
三尚幼。
公初与乡人王彭年善,称道其能,为致名宦
彭年客死京师公使长子丧事周恤其家,嫁其二女焉。
及他姻族,有不能自存者,为毕嫁娶数人。
以钱二千万买田北海号曰义庄,以赒亲戚朋友贫乏者。
公自谓学韩退之,此又其次者也,故其终家无馀财,诸子无宅以居。
呜呼可谓笃义君子矣,可无表哉!
铭曰:
矫矫吴公矢言正色
是曰谏臣,国之司直
提纲挈维,补窾苴隙。
或谋于几,密焉无迹
不独丰,推以施远。
位不独享,俯以进善
公晞古人,心慕身践。
言长课多,彼古亦鲜。
其志获伸,而年则那
其寿不遐,而名不磨
即宫于泉,公乎奈何
勒铭不忘,如山如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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