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法不敢赴台供职奏(熙宁二年四月) 北宋 · 张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九朝编年备要》卷一八、《太平治迹统类》卷一四、《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三
臣近乞罢制置司及诸路使者,并言散钱取利为害,及王安石处事乖谬,专为聚敛,好胜遂非,狠甚,吕惠卿险薄奸凶,尚留君侧,而曾公亮、陈升之、赵抃等心知其非,依违不断,观望回避,颠危莫扶,及臣识昧知几,言乖悟主,均为得罪,乞正严诛等事,并未施行。今大恶未出,横敛未除,不正之司尚存,无名之使方扰,臣自今月十二日以后,更不敢赴台供职,居家待罪。
《长编》原注:「按(韩)绛除参政、(李)定御史,皆四月十九日。墨本云『臣自今月十二日以后,更不赴台供职』,盖二十二日也,墨本偶脱『二』字耳。若十二日以后既不赴台供职,则不应更论绛、定(按指下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