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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助役法分析熙宁四年七月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五、《忠肃集》卷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五之八(第七册第六一六○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五、《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六、《东都事略》卷八九、《宋史》卷一七七、三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五、嘉靖《河间府志》卷二一
臣近曾上言,论助役之法,其害有十。
奉圣旨批送下司农寺曾布劄子条件诘难奉圣旨令分析者。
窃以助役之法,有大臣主之于中书,有中书属官御史知杂讲画司农寺,有大臣选择监司提举官行之于诸路,上下布置,其势若此可谓易行矣。
旷日弥年未有定论可以为法者,其故何也?
不顺民心而已矣。
民之所不欲,古今未有可以势力强而成者也。
故虽命使者奔驰道路,禀之于内而劫之于外,然其拟议参差条制殊异众情纷然不知可行之计,则此法利害明若观火矣。
有言责,故前日中外士民之说敷告陛下
司农辩说如此陛下以臣言为是耶,则事尽于前奏可以覆视
陛下以臣言为非耶,则贬黜而已
虽复使臣言之,亦不过所谓十害者,不惟费辞文过,烦紊天听,而风宪之官,岂与有司是非胜负
交口相直,如市人交竞者,则无乃陛下耳目之任哉!
有司谓臣等险诐欺诞,则上有陛下之聪察而下中外公议
所谓中有向背,则臣所向者公,所背者私;
所向者义,所背者利;
所向君父,所背者权臣
今方辩助法利害,而无故向背之论,以朋党意教天下,此可骇也。
所谓曾无畏忌,则陛下之法,臣所畏也。
陛下容受忠直,臣为御史,实不敢隐情自为忌讳
司农使臣畏忌权臣,则诚臣所不能者也。
伏望陛下将臣前后所论助役章奏司农言宣示二府大臣中外百官,以考是非
若臣言有所取,则乞速罢之,以安天下之心;
若稍有欺罔,则乞重行窜逐,以谢专权之人,而戒妄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