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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郊合祭(一 元祐七年九月 北宋 · 范纯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七、《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二、《范文正公集》附录《范恭献公遗文》
南郊合祭天地不见于经,王者亲祠天,而地则阙焉,亦非典礼
神宗皇帝考按古谊,诏罢合祭
元丰六年,止祀昊天上帝圜丘,配以太祖
又诏亲祠北郊,如南郊仪,仍命有司修定仪注
则于承祀神祇,礼无违者。
至于二郊之祭或不并行,则有司摄事,亦自有典礼合于周官·大宗伯》「王不与祭祀摄位」之文。
唯是北郊先帝未及躬行,然诏旨明甚所宜遵守
但当斟酌时宜,省繁文末节,则亲祠之礼无不可为
盖天地重祀,尤当敬重不宜数有废举
若昨罢合祭违悖经典,固须改正
既已合礼,而又纷更,恐失朝廷尊事神祇之意。
伏请并依先朝已得诏旨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