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艺求荐依三等格考试以闻诏 北宋 · 宋英宗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之一○(第五册第四五三五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二七五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诸路都总管、安抚、钤辖司,凡以武艺求荐,依三等格考试以闻,候到阙覆验。及上等者,弓步射二石、弩踏四石五斗力以上,更兼别事艺三般以上者,如并中,补借职;中等,弓步射一石七斗、弩踏四石力以上,更兼别事艺三般以上者,如并中,补差使殿侍;下等,弓步射一石五斗、弩踏三石五斗力以上,更兼别事艺三般以上者,如并中,补披带班殿侍。如只有弓或弩,中书取旨安排。不中者放逐便。已仕比类升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