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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点省府寺监诸处住滞事奏熙宁八年闰四月 北宋 · 蔡承禧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三
省府寺、监、铨院等处旧无句朱簿者,欲令置簿,仍选官,每员分三两提辖,季或一月取索检点,如于理可行故为留滞,于文无害而烦为追逮,或迁引日月而不即了绝,或自当行遣不与行下,以违制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