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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吕升卿不宜转运副使熙宁八年十月 北宋 · 蔡承禧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九
朝廷比置「权发遣」之名,盖以本资未有人才,遂于小官拔擢有才之人以居此任。
升卿县尉东京察访,则作役不能成就
淮东运判不久,则冒法润州葬妻;
崇政说书,则经艺不胜其谬。
第能任险愎以害人作奸言以罔上
臣兼访闻升卿所言,至于庸常人之所不为
或云,见僧人言:「我父未出恶道,遂歛钱作大会」。
臣度其本实无此,盖已歛众人之财,恐其事露,遂作为此言,以冀哀于时
或云:「我之所言不诬,有母六十岁,足以为咒」。
臣度其本亦非然,盖阴良善,而欲为此语以取信于众,为欺天罔上语言,有毁父咒母之罪恶
市井无知不忍,而升卿优为之。
臣今考其资序,乃初任知县,若与之一邑,必非爱人奉法之吏;
今若付之一路,殊非为择人之意,又况所言如此
伏乞屏归田里,以究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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