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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赠高遵裕绍圣四年十一月 宋 · 邢恕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三
谨按宰臣王圭被遇先帝,自参知政事宰相备位政府十有七年,其荷国恩可谓至深且厚矣。
一旦先帝寝疾,口不能言,陛下时方幼冲名号未正,上宰不能上请早定储贰,为宗社至计
乃方乘时艰危,密召高遵裕之子士充,阴传言遵裕,令伺禁奥意旨内怀两端,其意不在正统
遵裕慷慨引义,不答其言,且发其谋,以语当时一二大臣,遂亟协策以定储贰之议,故使先帝统业,获传于圣嗣,宗社安宁,以底今日
罪状明白,已正典刑然而君臣大义不可不谨;
赏罚二途,为国纲纪不可偏废
不忠于君者既罚,则忠于君者必赏
已殁于地下,既追贬,则遵裕虽死,当追赠
今止贬,而遵裕不加追赠,无赏而有罚,犹之有秋也。
其可乎?
臣窃见朝廷向赠范育以为宝文阁直学士,近又官其一子者,以罪元祐弃地,而为国惜地不忍弃,故赏育所以劝忠也。
为国惜地,曷若忠爱其君者哉?
惜地不弃者犹加赠典,则忠爱其君者,朝廷其忍舍之?
遵裕之子士京,方圭未败已前,尝有请于朝,丐赠其父矣。
前日所以即行,其言者以圭之罪未贬也。
既贬,则士京之请可以伸矣。
臣欲乞检会高士京前状,出自宸断,早赐指挥,依士京所乞施行,伸忠魂九泉示大义于臣子,以劝天下后世不胜大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