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夏至祭地遣冢宰摄事疏(元丰三年五月) 北宋 · 张璪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国朝诸臣奏议》卷八五、《宋朝事实类苑》卷一八、《文昌杂录》卷四、《宋史》卷一○○《礼志》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
臣伏见天地合祭,议者不一,而臣窃谓阳生于十一月,阴生于五月,则阴阳之生,天地致用之始。先王于是顺阴阳之义,以冬至日祀天于地上之圜丘,夏至日祭地于泽中之方丘,以至牲币器服,诗歌乐舞,形色度数,莫不仿其象类,故天神地可得而礼。由此观之,则夏至日祭地于方丘,而天子亲涖之,此万世不可易之理也。议者以谓当今万乘仪卫,加倍于古,方盛夏之时,不可以躬行,乃欲改用他月,不唯无所据依,又失所以事地顺阴之义。必不得已,臣以谓宜即郊祀之岁,于夏至之日,盛礼容,具乐舞,遣冢宰摄事,虽未能皆当于礼,庶几先王之遗意,犹有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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