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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正之论不可不察奏元祐八年十月 宋 · 吕希纯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五四、《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一三
君子小人用心不同邪正之论,不可不察。
昔时自以过恶招致公论坐法沉废者,朝思夜度,唯望乘国家变故朝廷未宁之时,进为险语,以动上心
其说大约不过有三,一者必谓神宗所立法度陛下所宜修复
二者必谓陛下独揽权纲不宜委信臣下
三者必谓向来迁责者,当复收用
三者之言,行将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