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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苏公墓志铭崇宁元年十一月1102年11月丙申 北宋 · 曾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八三、《曲阜集》卷四、《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三○、《文章正宗》续集卷六 创作地点:湖南省岳阳市
建中靖国元年五月庚辰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太保致仕苏公,薨于润州
讣闻,上辍视朝三日,赠司空
中使赙恤其家,葬事官给。
崇宁元年十一月丙申,葬丹徒县义礼乡乐安亭五州山东北阜。
苏氏帝高阳之后昆吾之子封于苏,子孙以为氏。
在周,忿生实为司寇
其后,建、武父子,纯、章祖孙,俱显于汉。
章后十有三世,而绰、威复显周、隋
三世,而瑰、颋相唐,声烈益大。
本朝而公父子又以儒学显。
公起书生致位丞相历事五世为时元臣
退老于家,始终一德可谓盛哉
世家武功元和中,曾孙奕光州刺史,始家固始
四世孙益,随王潮入闽,生先诲,仕漳州刺史,居泉州同安,遂为同安人
开宝末,平盗有功归朝,擢左屯卫将军,官其十子
左卫平盗时,其子得盗所募人名千馀纸,焚之。
左卫闻之,喜曰:「儿有阴德其后必大」。
为公曾祖讳某,赠司空
司空之子,举进士不合改授武职,终左屯卫将军讳某,赠太师、福国公
生公考,讳绅,以贤良方正起家被遇仁宗,入翰林学士
议论文采,震耀一时,有传国史,赠太师魏国公,葬润州,故今为丹徒人
曾祖妣张氏,祖妣刘氏、翁氏,妣陈氏,封代、随、徐、魏四国,皆太夫人
公讳颂,字子容,性警敏,甫能言应对不类常儿。
既就师学,力省功倍。
未冠出举进士,辄据上第
是时公方处显,公深自刻励敝衣徒步,所交皆当世豪隽
魏公任子当得京官,辞不就
再举进士为别第一,遂中其科。
汉阳军判官不赴,改宿州观察推官,徙知江宁县,有能名
丁外艰服除,为南京留守推官
欧阳文忠公时为留守政事一以倚公,府赖以治。
皇祐五年近臣连章荐公,召试,除馆阁校勘,迁大理寺丞
集贤校理同知太常礼院,编定集贤院书籍
在馆九年廉静自守宰相富郑公韩魏公贤之。
问所欲,恳求补外二公称叹,乃以知颍州
仁宗山陵调发仓卒,公为度土产有无高估缓期,官自为市,民不知扰,而课最他郡,颍人德之。
还,为提点开封府县镇公事
建请浚自盟、白沟、圭刀四河,以疏畿内积水
增西北诸县屯兵,以备非常
明年,果有水灾,盗起长垣至贼官吏,如公虑。
三司度支判官累迁尚书工部郎中,出为淮南转运使
神宗自在藩邸,闻公名,及即位,公适送伴契丹使,次恩州,驿夜火左右请与虏使出避,兵叩门欲入救,公不为动,闭门坚卧如常,徐使守卫扑灭之。
是夕州人哗言虏有变,救兵亦欲乘间生事,至闻京师
使还,上闻公所以处之者,称善久之知公为可用。
及使淮南入辞劳问甚宠。
数月,召修起居注判尚书礼部祠部三司磨勘司太常寺
熙宁元年,擢知制诰,历知通进银台司审刑院提举官告院判司农寺,知三年礼部贡举
公在审刑,知金州张仲宣受财枉法抵死法官前比贷死杖脊黥配海岛
公奏:「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五品有罪乘车,今刑为徒隶,恐污辱衣冠」。
仲宣繇此得免杖黥,止流岭外
自是命官无杖黥者。
上方励精为治,急于人材大臣秀州军事判官李定
召见,擢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
知制诰宋敏求以定骤自幕职升朝著,任执法,非故事,与公及李大临相继封还词头,不草制诏
下公公言:「祖宗朝天下初定故有孤远登显要者。
真宗以来,虽有幽人异行,亦不至超越资品
非有积累之资、明白之效,一言称旨,便授御史浸渐不已,恐高官要秩,或可以岐路致也」。
疏入,手诏召公对。
上引近诏举台官不拘官职高下为言,且曰:「格命久,将得罪」。
公对:「臣既知其不可,若因召谕,遂变前言则是怀奸固位,此尤陛下当罪也」。
退而又论举官诏意,不为选人设文
敏求前罢,公与大临更奏,复下至于七八,最后特以付公,固执不行,乃与大临罢归班,而定御史之命亦为中寝
公以守职不回绌,人望益重,宾客满门
奉朝请,虽风雨寒暑未尝移疾
家贫担石不充无愠色。
岁馀,会恩得知婺州,徙亳州
归,句当三班院,加集贤院学士
未几,出知应天府
时更三赦大临复徙官,而用事者抑公,止授秘书监
岁中,复召为三班院知银台司
吴越饥,择守,上曰:「苏某仁厚,必能拊安吴人」。
乃命知杭州
补败救荒恩意户至。
尝会宾属有美堂,或传隶将兵窃发州人恟惧
密使首恶十数辈付狱,终燕谈如常坐客莫知也。
踰年,召修国史提举太一宫,进谏议大夫
元丰初,权知开封府听决精敏,上以为能。
有人告僧犯法,事连祥符孙纯,而所告法不当治,公杖告者遣之。
或谓公纵罪,有诏推鞫
狱成,公坐失出杖罪而已
御史舒亶奏公连姻不可以失论。
秘书监、知濠州
是时,公女新嫁李徽之子,盖李出,于徽之属疏,李族大,公实不知也。
公在开封,尝治国子博士世儒母为群婢所杀,争狱具,辄为法官所駮。
或谓公欲世儒夫妇,上以诘公,且曰:「此人伦大恶,毋纵有罪」。
公对:「事在有司,臣固不敢言宽,亦不敢谕之使重」。
既而公罢开封,狱移大理寺
大理世儒妻母因缘大臣有请于公,又移御史台,自濠逮公赴对。
御史以言导公,公曰:「使某诬人死,不可为
自诬,虽重得罪不避」。
手书百言,皆自證词也。
上阅狱词,疑不直,诏更核实
御史推穷,乃大理丞贾种民增损囚词,以为有请
得其稿于狱吏家,于是种民抵罪而公得白。
顾尝因人语及世儒帷簿事,公应曰:「然」。
以是为泄狱情,罢郡归班
公虽坐吏议绌,而上不衰
岁中,起知河阳
复言:「未当遽与藩郡」。
公未辞行,改知沧州
入辞,上曰:「朕知卿久矣,每欲用卿,辄为事夺,岂非命也!
知卿直道,久而自明」。
顿首谢。
到沧数月,复太中大夫,召判尚书吏部
知制诰,论公复官未应法,诏以旧官判。
公尝具请归诸司尚书省,以复唐旧,至是命公详定官制。
寻复太中大夫
官制行,罢集贤院学士,进通议大夫吏部侍郎,以详定劳及车驾视省恩,再迁光禄大夫
母疾在告,上怪不见公,使枢密都承旨张诚一就问,趣出视事
母丧,再遣中人吊恤法赙外,赐白金千两
元祐初服除,授刑部尚书详定敕令
俄迁吏部侍读,改翰林学士承旨
五年三月,拜尚书左丞
踰年,拜右仆射中书侍郎
前后历典四选铨综有条,士无留滞
有自辩者,人人使尽其说,故虽不得所欲,亦心服而去。
其修敕令,必本大体
侍读,多所启迪
及登丞弼论议持平,务循故事避远权宠不立党援进退人材,弗专主己,理有未当,亦不苟从
侍御史贾易言事出,既复监司,更赦除苏州,公谓:「论事不避权势号为敢言,更赦除州,非允」。
论于帘前未决,而御史杨畏来之邵公稽制书,公即拜待罪,累上不许固辞老病
八年三月,罢为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
九月出知扬州
明年,除知河南府公力辞,行复扬州
三上还政,授中太一宫使
绍圣四年,再告归,乃以太子少师致仕
今上即位,迁太子太保
薨,年八十有二。
前薨一日,犹接对宾客
临终神色不乱
天资闳厚,有犯不校
守杭日久,或以事属公,不答;
既而其人当言路,数排迮公,公不自辨,亦未尝为人言也。
凡所施为,主于宽恕,故天下称为钜人长者
尤以礼法自持,虽贵,奉养寒士
筑第京口,仅蔽风雨
比薨,来吊哭者,见其服用俭素,皆叹息而去。
博学,于书无所不读。
图纬阴阳、五行星历下至山经本草训故文字,靡不该贯
尤明典故,喜为人言,亹亹不绝
士大夫僻书疑事多从质问
朝廷有所制作,公必与焉。
燕见从容,多所咨访,公必据经引古参酌时宜以对,上未尝嘉叹焉。
至于因事建明,著在台阁
如论郭皇后当祔后庙,侍讲师臣不当坐讲之类,其言甚众,盖不可一二举也。
官制时议者欲分文武选于吏、兵部,上谓三代两汉初无文武之别。
公举唐制,吏部三铨,今欲文武一归吏部,宜分左右曹以主两选,每选又以品秩分治之。
于是四选法定焉。
他所订正,类如此
上以契丹通好百年典章案牍往往散逸,命公捃拾次比为书
再期而成,合二百五十卷
奏,称善,赐名《华戎鲁卫信录》。
前后再使虏庭
熙宁十年冬至本朝历先契丹一日,公适在遽中,虏疑彼此致庆,当孰从?
为言:「历家算术小异,则迟速不同,各从本朝可也」。
上闻,善之。
奉诏校历,因奏制浑仪时称其工。
后日官言其非是,诏近臣覆视,以公法为密,卒不能易也。
又尝与补注本草》,详定天下印文,多所釐正。
元丰中进士唱名集英殿,有暨陶者,主司以去声,三呼不应,公进曰:「当以入声呼之」。
果出应。
上问何以知之?
公对:「三国时,吴有暨艳,造营府之论,恐其后」。
乡里,乃崇安人
上喜曰:「果吴人也」。
公为文章驯雅有体,尤为宋元献公兄弟所称。
文集若干卷。
累勋上柱国,爵公,开国赵郡邑户四千七百,实食一千三百。
元妃凌氏,吴国夫人屯田郎中景阳女;
继室辛氏,韩国夫人驾部员外郎有则女。
六子:熹、嘉,朝奉郎
駉,朝散郎
诒,承议郎
京,奉议郎
携,通直郎
三女:次二前卒,左朝议大夫李孝鼎朝散郎刘琯襄州录事参军贾收,其婿也。
孙男十九:象先奉议郎
处厚承事郎
与、行冲、季辅,皆承奉郎
某、某,未仕。
孙女十二,嫁者六人
曾孙男女十三人
初,公从事南京杜正献公亡恙,尝为公道其平生出处施设本末,且曰:「子异日所至,亦如老夫」。
其后,公更践内外以至得谢,爵齿名德,略相似焉,然则杜公可谓知人也已
铭曰:
苏姓之兴,自周司寇
用中罚,有蕃其后
更汉逮唐,史不绝书
将相公卿父子绍居。
遭乱南迁俟时而显。
英英翰林,施不及远。
是生仆射,为宋世臣
德以承家,学维发身
其学伊何
海涵山蓄。
无不酬,钟叩龟卜
其德伊何
玉质金相
见于言行规圆矩方
不竞不絿,则维其常。
当义必争,君子之刚。
身有绌信,色无欣戚
吾谁党雠,人孰恶斁
晚跻鼎轴师保东宫
五朝元老勇退齐终
乐安之亭,栖魄于此
尚对前休,公多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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