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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叔弼 北宋 · 毕仲游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二、《西台集》卷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三、五○三
司马谈太史,其子迁继之,而司马书行于世。
司徒掾班彪著《汉史》,不成,其子固继之,而《前汉书》行于世。
中垒校尉刘向博物洽闻,善文章,其子歆继之,而父子之书亦传而不朽
汉魏以来父子之文显者多矣。
至于天下而传后世,则未有三家之盛也。
本朝庐陵欧阳文忠公起于天圣明道之间,主天下文章之盟者三十年。
当时言文章者至欧阳文忠公然后以为极而不可加,谓之文师
位居三府,身辅三朝,有大功社稷
而其子叔弼甫复以文学登第,能世其家。
为人广览强记博通经籍史氏诸子百家之言。
文忠公之文须人代者,多出叔弼甫之手。
东坡苏子瞻翰林,亦多以内表章叔弼甫代之,人莫能辨
尝称曰:「文不可以不学而后为也,要能以古人语而道己意,则可与言文矣」。
文忠公薨后,叔弼代为遗表
神宗皇帝见而爱之,意文忠公自作其表。
传于天下天下之人亦以为文忠公自作也。
使在金马玉堂应制代言词臣,当复有文章行天下,庶几谈、迁、、固、、歆三家之盛。
老死不能用,以一朝请大夫终于颍上
叔弼甫在,则文忠公遗风犹有存者;
叔弼甫亡,则文忠公遗风益远焉。
叔弼甫亡矣,是可哀已,是可恨已。
叔弼甫字也,名棐
其先庐陵永丰人也,初以文忠公荫守秘书省正字
年十二三,文忠公意已贤之,尝著《鸣蝉赋》,叔弼甫犹侍不去
文忠公曰:「儿异时能为吾此赋矣」。
因书以遗之。
及稍长,文忠公益器其为人,尝书以教叔弼甫曰:「孺子记之,藏精于晦则明,养神以静则安。
所以蓄用,静所以应物
善蓄者不竭善应无穷
学则可至,然性近者得之易也。
孺子记之」。
及举进士,中乙科
文忠公在位而老,叔弼不言出仕文忠公强之。
及调陈州节度推官,亦竟不之任也。
文忠公薨,终丧,始以大理寺丞审官东院主簿,入官制局检详官,同知大宗正丞事。
三迁朝奉郎、守太常博士尚书主客员外郎,改考功摄领吏部侍郎左选
是时九品以上注籍左选者数千员,法年二十即仕于州县为吏,谓之入仕
议者曰:「此官所以冗者欤」?
建言:「故事,年二十五岁乃试于铨,守选三年然后入仕
今官冗,请复二十五岁守选之法。
且使进士特奏名者减其举数以示恩,亟与之官不使仕,则左选清矣」。
叔弼甫曰:「嘻,非朝廷所以冗官之意也」。
乃著议曰:「左选之冗,士人之病尔。
朝廷悯而议之,欲利之尔。
今加五年使守选,是反害之也。
所谓特奏名非他儒生而老于场屋无成者也。
悯其无成而老,故与微官,使之沾禄而后归。
今亟与之而不使仕,所谓官者,乃虚名尔,岂为恩哉?
终穷也」。
议者之言遂格。
哲宗即位,为秘书省著作郎、充修实录检讨
叔弼甫曰:「古虽不讳嫌名而今日为官称,则不可以不讳也」。
乃辞不就职,而更为集贤校理、判登闻鼓院后入省为职方礼部员外郎
诏议南北郊祭,或曰祭礼也,或曰合祭礼也。
而主合祭者方用事,诸儒多折而从之。
叔弼甫独曰:「分祭、合祭,《唐志》有之矣,吾先君子之所论也。
吾虽欲合议者而排分祭,如违先志何!
如异礼经何」!
及议皇太妃典礼哲宗皇帝诏使为差降,谓于太皇太后之礼为差降也。
而议者以谓诏语所及之事则为差降,诏语所不及之事则不为差降,大略母后之礼无差降矣。
叔弼甫曰:「太皇太后皇太妃位号不同,礼亦异数
差降之诏,何可违也」?
议者犹持不决
叔弼甫曰:「上诏所谓差降者,请物物为差降也,岂有及不及之事哉」?
议者不能叔弼甫之说,遂如诏。
章公子厚入相叔弼甫数请外,乃以朝散郎秘阁校理襄州
魏泰者,曾公子宣卫国夫人之兄也。
居襄二十年,倚子宣之重以传食汉南,虽为布衣州郡倅贰礼接之,犹慊不怿
多规占公私田园强市与民争利前后无复何者
于是以州门之东偏楼店废址天荒而请之,上下弥缝成书然后叔弼甫。
叔弼甫曰:「孰谓州门之东偏而有天荒可请乎」?
却之。
州官上下更谓叔弼甫曰:「横于汉南日久,未易裁也。
请地而迟与之且不可,况终却之乎」?
叔弼甫曰:「天荒地野,请之州门之左。
门左之地为天荒售人,非政也。
而诬天荒之令,非法也」。
泰闻之怒,诉于转运司,下其诉于州
叔弼甫终持不与由是叔弼甫于子宣矣。
襄罢,以朝请郎潞州
潞罢,乃禠所帖校理,还吏选,继降官二等
元符三年,始复以朝散郎还朝,为尚书吏部郎中,迁右司郎中
请外,遂以朝奉大夫直秘阁蔡州
地薄赋重,而转运司覆折之令以多取于民,民不堪命
会有手诏申敕科折之令,禁其覆折
官吏转运司不敢诏旨从事,请于叔弼甫。
叔弼甫曰:「诏旨如是,亟行而已矣,何请为」!
众曰:「覆折虽非令,而转运司以为经费所从来矣。
罢之,则将以他事中伤州郡不可为也」。
叔弼甫曰:「州郡之于民,诏令苟有未便,犹将请之。
今天德意深厚,知覆折病民手诏止之。
而惮转运司不行,仍覆折病民获罪朝廷州郡岂可为也」?
遂行如诏,民持覆折之输至州而还半道矣。
呜呼
文忠公道德文章三朝天子之辅,学士大夫师尊之。
文忠门者,得其片言只辞见于文字称道,已足自负而名天下
况于叔弼甫者,亲为其子,又文忠公之所贤。
父子之间,非他人亲炙之所可及,而竟不得以文章自见于世!
故余纪次叔弼甫在吏部考功礼部时议、襄、蔡二州政事,以见叔弼甫终不得以文章用而暴于人者,乃议论吏事尔。
非好守道识大体而又有仁民爱物之心,则其议论行事,孰能尔也?
叔弼常著三卷、《合朔图》一卷、《历代年表十卷、《三十国年纪七卷《、九朝史略》三卷、《食货策》五卷、《集古总目二十卷、《襄录》二卷
叔弼甫亡后,其家集所自为之文亦二十卷
盖虽不表见于当世,而犹足以遗后人也。
叔弼自去蔡后,系元祐籍,复镌职降官,守以宫庙,居颍州里第,间游吴中
出籍,乃以两恩当任子孙者力请朝三四,以官其兄子之子,曰:「先公之长曾孙不可以无官吾子之子无官可也」。
政和三年卒于颍州,年六十七。
一子曰愿,宣义郎
三孙,其二官一无官。
赞曰:欧阳氏出于伯禹之后,为越王句践句践裔孙多受封于楚,有封乌程欧阳亭者,遂为欧阳氏。
汉有博士和伯以治《尚书显名,世谓之欧阳尚书
率更令询事唐太宗显名于世。
文忠公大显,为本朝宗臣
四子叔弼甫其第三子也。
不用于世,亦为显人
余自治平以来,从叔弼甫游如兄弟
同游丧亡殆尽,惟余尚存
故勉为叔弼甫作传,纪其大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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