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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第酬赏燕达等击走夏人功诏熙宁三年十一月甲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
优等一资,仍减磨勘汉官二年,蕃官五年
第一等蕃官至长行,各迁一资,仍并与支赐,其勇敢效用人等赐绢,候再立功酬赏
第二等减磨勘汉官使臣三年,已系七年磨勘者减四年,蕃官殿侍十年
第三等减磨勘汉官二年,蕃官五年,蕃官诸司使加赐银绢
又一等蕃部至诸军长行二十七人,各迁一资,仍更与支赐
捉生军主俸钱勇敢效用人各赐绢,并候再立功酬赏
路都监第一等迁使额五资第二等减磨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