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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处奏举差遣见任仓界官诏熙宁三年十一月丙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二之一一(第六册第五九五四页)
见任仓界官,除朝廷擢用外,不许诸处奏举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