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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司使副磨勘改官熙宁五年十一月辛未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职官分纪》卷四四
自今诸司使、副磨勘历任中尝以战功改官者转七资,馀五资
閤门通事舍人带御器械两省都知押班勾当御药院使臣等转七资条例并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