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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导 北宋 · 秦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八三、《淮海集》卷二一、《苏门六君子文粹》卷三二、《历代名贤确论》卷六○、《唐宋名贤确论》卷六
臣闻《春秋》书赵盾之罪,而三《传》皆以为实其族穿,非也。
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故被大恶之名。
臣始疑之,及读《晋史》,见王导周顗之事,然后知三《传》之说为不诬矣。
何则?
经诛其志,《传》述其事也。
王敦之举兵也,刘隗劝帝尽诛王导之族,尝求救于顗申救甚切,而不与之言。
心衔之,及得志,问,不答,遂见诛。
后见其表,始流涕曰:「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然则之死,虽假手,实导意也。
若使后世良史书曰:「王导周顗」。
不亦宜乎?
以此观之,则赵盾之事,从可知矣。
以骤谏不入,灵公使锄麑贼之,麑不忍杀。
又伏甲而攻之,仅以身免。
故其族穿攻灵公桃园
然则灵公之死,虽假手于穿,实志也。
不然则其返也,曷为其不讨穿乎?
《传》以为「志同则书重」,信不诬矣。
岂非经诛其志,而传述其事耶?
然则穿首恶也,疑似者也,舍首恶而诛疑似者何也?
盖名实俱善者,天下不疑为君子;
心迹俱恶者,天下不疑为小人。
有善之名,无善之实,有恶之心,无恶之迹,是为奸人。
奸人者,尝托身于疑似之间,天下莫得而诛之,此《春秋》所以诛之也。
太史公以《春秋》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盖以此矣。
淮南厉王母坐赵氏死,厉王以为辟阳侯力能释之而不争,辄椎杀之。
唐高宗欲立武后,畏大臣异议,李绩曰:「此陛下家事,无须问外人」。
帝意遂定。
唐人以为立武后者,也。
由此观之,诛志不诛事,非特《春秋》,古今人情之所同然也,《春秋》能发之耳。
然则王导之罪与赵盾同乎?
曰:非也。
江左之名臣,东晋之兴,力为多,特其杀周顗之事,有似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