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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林事实1079年秋 北宋 · 秦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八五、《淮海集》卷三六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宝林禅院始于宋元徽中浮图惠基得郡人皮道舆所施宅,因山以造。
梁大同中赐号宝林寺唐会昌中废,乾符中复兴更号应天寺本朝因之。
其山一名宝林一名飞来一名龟山
上有鳗井岁旱祷雨辄应,事见图记
熙宁十年八月丙申一夕火,栋宇灰烬
十月给事中集贤修撰公来领州事,登其山故址叹悼之。
于是郡之衣冠缁素数十人诣州自陈,请修复故寺。
公为具其事以闻。
逾月赐号宝林禅院
遂以明年三月兴工,复率僚属亲至其上劝劳之,众皆感激思奋奔走承事下至刮摩塼石之技,咸尽其能,而贫富各以财力施。
其制盖即山巅多宝塔,塔有环屋
其北为罗汉殿,殿旁如塔之制。
其南降而夷山腹为法堂,法堂之东为寝堂,又东为方丈,又降而南得平地,为佛大殿,殿有两庑以达于东西序。
前为三门,其左则钟楼幡刹、厨库之所相望也;
其右则转轮经藏僧堂之所相属也。
缭以高垣,甃以方甓,未踰再期,而金石土木之观侈于旧三倍都人士俯仰瞻叹,疑有神鬼相之。
吴越之间,塔庙以火废者,其复未有宝林遽者也。
盖越之城南左右十里疾驰屹立,皆属于秦望,而秦望又率其左右之山,因鉴水谒于越
越城之中,能与秦望主客者凡三山卧龙宝林蕺山也。
卧龙郡守所治,而蕺山少东不能正受秦望之谒。
是越之形势,自卧龙已下,未有宝林者。
其地如此,宜其废不踰时复兴矣。
方寺之未火时便房曲道各自为家。
山川之胜,蔽亏隔阂者十六七,而前世词臣才士,如元稹李绅徐浩之徒,犹诵叹不已见于篇章,矧今制度一新神工天巧廓然披露可以岸巾凭几而尽得之使数子而在,其所诵叹可知已。
然则前日之废,岂非所以今日之兴乎?
一日率宾客至其上,顾谓观曰:「宝林中兴,天也,余何力焉?
虽然不可使其事掩抑不少概见于世。
前日赐号,革为十方集贤孙公既为之记矣,今栋宇垂备,将乞文于集贤林公
子亦与见吾事者也,盍摭厥实以请,庶几集贤之文相与传于无穷不亦韪欤」!
承命,掇其大概,并公之意而次之号曰《宝林事实》,以献诸集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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