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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奏 北宋 · 李复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二三、《潏水集》卷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八
臣闻治定制礼功成作乐,此王者甚盛之举。
天下熙洽人心悦豫,发为和声,因其人声之和而播之八音,又形容成功之象也。
三王不相沿乐,岂苟为异哉?
治世成功不同也。
《记》曰:「大乐与天同和」。
乐岂易知乎?
三代之乐亡已久矣
唐贞观中祖孝孙张文考定雅正,粗而未备,后累丧乱,其器与书今皆不传
载籍所言,虽皆以黄钟为本,上生下生隔八相生,及其律管径寸短长,但糟粕耳。
有能遗其旧说,脱然识其声、别其音者,未之闻也。
黄钟,律之始也,半之清声也,倍之缓声也,三分其一而损益之,此相生之声也。
十二变而复黄钟之总,乃旋相为宫之法也。
万物动皆有声,若造乐精微之妙,凡闻其声,则知是何音,合何律,是为正音,是为变音,是为清,是为浊,如此方为知音可以乐矣
近者陛下诏选官定乐,又博求前代之器。
前代之器,各一时之用,若得汉唐之器,乃汉唐之乐也,若得魏晋之器,乃魏晋之乐也,但欲求为多见则可矣,遽欲用为今日本朝之乐,恐未然也。
晋之荀勖牛铎黄钟,出于独见,果合于古乎?
乐之作欲动天地、感鬼神,自汉以还,未之闻也。
朝廷昔尝定乐矣陛下以为未尽美善,亦不能形容祖宗功业
而又本朝运膺火德,独徵音未明,此固当重为考定也。
今闻众议,又只依往昔糟粕而制器,此安足以副陛下所降之诏意?
知音者闻之于耳,得之于心,自不能传之言,遇其应于心方可默契
徵音火,南方之音也,火性炎上,音当象之,乃欲就其下而抑之,恐非也。
臣愿诏天下广求天性自能知音者,敦遣令赴议乐所多方以试之,是诚不谬,共为讲论庶几其可矣。
若徒以旧说尺寸长短广狭重轻而制器,此工匠能为之矣,何足以为乐乎
臣愚如此,惟陛下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