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李从政墓志1112年 宋 · 杨时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八五、《杨龟山先生集》卷二六 创作地点:江苏省常州市
少时钱塘东平吕公惠卿得公之文,以示翰林沈公文通二公奇其文,引为忘年之交,谓人曰:「毗陵多士未有李公者」。
于是日益有名
公于书无不读,其心传目到之学,盖非浅者所能窥较也。
晚在彭城方计司议法兴利之时,百役毛起,公处之裕如,手未尝废卷也。
利国监中贵人,阴以事中其同僚者,部使者公治甚急
已而事连中贵人公请并治之,中贵人惧甚,部使者又欲两释之,公曰:「事未暴白,治不治在公而已
付之有司,则有法守。
狱已具,不可易也」。
使者不悦,度公不可以势夺,卒移他司释之。
是时颜复长道居里中,闻之,谓予曰:「奄宦嬖昵之私,胁持上下,虽当路要官无敢辄忤其意者
李君一以法绳之,不少贷,非秉义不可回屈不能为也」。
郡守高邮孙公觉尤深器之,事无大小惟公听也。
萧县剧贼军者,兵力不支,被重伤亡其主将
通守李陶行县,闻流言,谓土兵不战而北,凡二十有五人,欲置之极典
公曰:「有司讯治曲折详尽犹恐不得其情,今以道路之言置人于死地,非审克之道也」。
持之月馀不能决,后卒如公言
微公争之力,几为淫刑滥诛矣。
公之治狱平反如此,其小者不能悉数也。
政和之初,予待次毗陵,公之子殊以公志铭示予,读之蹙然
追念平昔,悼斯人不复见也,惜其遗事可传于后,又皆予所亲见者,故序次之,以补志文之阙。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