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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吴氏墓志铭宣和四年 宋 · 杨时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九七 创作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中大夫右文殿脩撰公讳夔之夫人吴氏,其先越州山阴人,仕谏大夫
董昌之乱,义不屈遁居括州,故今为括苍剑川人
曾祖崇避哲宗讳,赠大理评事
祖彀赠承事郎,父桓故任奉议郎、知湖州长兴县
鲍氏金华县
夫人孝谨,事父母能尽其力,饮食起居未尝斯须去侧,省定温凊,各适其节。
言德功容,人鲜俪焉。
父母贤之,谓必得名士乃可以为配。
是时,李公以诸生与修衣冠制度名闻朝廷继而高科,遂以妻之。
惟吴氏世为望族夫人大家,而李公起寒素夫人事之尽妇顺,能以清约自将无骄矜气,柔明端静,人不见喜愠
治家常法,遇妾媵恩意闺门之内雍如也。
方李公筮仕之初,官卑禄微,喜过从赒人之急如不及
甥侄孤女未有家者,必择对归之。
夫人躬治殽馔必致其精旨,罄奁具资遣之,无吝容。
以为难,而夫人安为之。
故乡闾笃风义者,必以李公为称首夫人之力为多也。
李公从辟鄜延夫人诸子归宁,而金华无恙夫人事之益至。
氏族大,间有不相能者,必迎致其家,听其言,视其容色,而鄙倍必消矣,其懿范感人如此
建中靖国元年,李公自签书平江军节度判官公事被召太学博士,既登舟而夫感疾,遂不起,实正月七日也。
其年三月十八日葬于常州无锡县开元乡历村湛岘山之原,享年四十有四
初封仁和、仁寿二县君,李公之舅右丞黄公夫人之贤奏赐冠帔
既没,累赠永嘉濮阳郡,改赠令人
四人:曰纲,起居郎国史编修官,坐言事谪监南剑州沙县税务有言牵复未行。
曰维,承事郎
曰经,曰纶,皆通仕郎
三人:长蚤卒,次适奉议郎杭州司议曹事张端礼,次适迪功郎衢州司功曹事周琳
宣和四年,余过锡山,以其舅从政郎爽侯彦申之状属余铭,且谓余曰:「吾母之亡,先子趋朝,而诸孤稚弱不克铭以葬。
夫铭所以论撰先美,而明著之后世也。
无美而称之,是诬也。
有而弗知,不明也。
知而弗传,不仁也。
三者有一焉,人子之罪大矣
今吾母之德善可考不诬如此,而积二十有馀年,幽堂无辞以纪,诸孤不仁之罪宜无以自逭,愿得铭以补前过庶几发扬幽光,为存没之慰」。
余感其言,故不辞而铭之。
铭曰:
内职之修,閟而弗彰。
有子之贤,其传乃光。
贻尔后人,视此铭章(《杨龟山先生集》卷三二。)
「以其舅」上缺主语,疑有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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