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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壮舆国语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一八、《鸡肋集》卷五二、《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一一、《苏门六君子文粹》卷六八、《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二○八、《三刘家集》附录
补之再拜
辱书以《国语二事切磋,甚厚。
援据通洽而议近正,又以知别后学问之益,殊欣喜也。
然齐桓、晋文同功一体,皆仲尼之徒所不道。
晋文入异,此但一事未可言优于桓也,亦不当称周之盛德,以类其迹之近似者,以大重耳、子犯之谋而疑后世
凡圣所以霸者,非与其仁义也,与其仁义成功而民赖焉。
方其走狄避患区区仁义之迹以图济其私,未足称于大君子之前也。
亡人从者,其文义可观而士溺焉。
若进疑于岐山盟津,退不失为季札,则僭且不类甚矣。
岐山盟津来书所谓拟人必于其伦者,此甚不可
若退为季札,则非重耳本心也。
岐山去国成国无豳岐之异,夫何所盟津
以国为天下退修德以待之,非诸侯公子失国反国之比。
重耳以谗出逃父之诛,不与奚齐卓子争立足矣
国人自杀奚齐卓子,国无君而己义嗣,入可也胡为乎委幼且不肖夷吾,以敝晋而流祸如此其酷哉?
若曰桓讨子纠,则高梁之事与生窦奚辨?
壮舆其未之思耶?
补之为此论者,以樀夫假仁义微情,使当其分而止,不欲使夫谲甚而疑圣也,岂善冀芮之谋以子犯为诚不及者哉!
以谓夷吾亦晋嗣,苟可以入而存国,虽走梁而援秦,奚不可」者,卒其不与夷吾,则入晋而不能善晋也。
苟善晋,《春秋》亦将与之。
使桓、文徒窃仁义之名以济其私,而其成功,民无所赖,则《春秋》犹不与
公羊》论享国长短美见未见,固非是
要之,《春秋随事褒贬无始终善者也。
其曰实与而文不与,乃补之反是
圣人于齐、晋,皆文与而实不与
不与者,以其假仁义
文与者,无王不得已也。
孟子谓彼善于此为至论
壮舆疑于王迹,则假者之情后终不得而诛矣。
荀息事,始意壮舆之死,再得来问,乃与补之论其悖者无异
荀息,世未有知其非者也,独吾两人非之耳。
凡小人之事主也,生则阿其欲以蒙利,死则择利而背之。
荀息献公之生,罪也,死则曰虽无益也,将焉避之,是岂小人之所能哉?
后世惑焉,以其复言信义之实。
而《左氏》述其忠正,《公羊》类夫仇孔,非壮舆卓然自信几何不须而靡也。
召忽死子纠,天下不称其是,亦不诛其非,始无善而终无恶也。
荀息奚齐,论者至今谓夫疑于信义也,否则荀息何足议哉?
虽然荀息不幸,既许其君以死矣,至于不济
壮舆以谓宁死而不贰之为良,抑贰而不死为是
将死与不死,于荀息轻重,皆不可也
天下固无不可之义,壮舆能处之矣。
惟其要终之义,不足以救初之恶,与其苟免犬彘,则死为可进。
补之以谓荀息以甚苟免之祸,知宗元为学春秋》而通者。
不然,则可以死如召忽可以无死管仲
要其终,义所在何如耳。
张禹李绩丧邦之旧,事与荀息类。
不死,为愧于荀息
若曰汉、唐事,不得预其祸,则狐掘之必狐埋之,己首祸而身不预,则何如
馀非面不尽
补之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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