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诅楚文跋尾 宋 · 方匋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六
右秦《告巫咸神碑》,在凤翔府,又一本《告亚驼神》者,在洛阳刘忱家,书辞皆同,唯偏旁数处小异
案《史记·世家》,楚子连「熊」为名者二十二,独无所谓相者
以事考之,楚自成王之后未尝与秦作难
怀王熊槐十一年苏秦合从之计,六国连兵,而楚为之长,出师败之,六国皆引而归。
今碑云「熊相率诸侯之兵以加临我」者,真谓此举,盖《史记》误以熊相为熊槐耳。
其后五年怀王忿张仪之诈,复发兵攻
故碑又云「今又悉兴其众,以偪我边境」也。
是岁秦惠王二十六年也。
王遣庶长章拒楚师,明年春大败丹阳,遂取汉中地六百里。
碑云「克齐,楚师复略我边城是也
然则碑之作正在此时,盖秦人既胜楚而告于诸庙之文也。
秦人尝与楚同好矣,楚人背盟秦人疾之,幸于一胜遍告神明,著诸金石,以垂示后世何其情之深切一至是欤!
余昔固尝怪秦、楚虎狼之国,其势若不并立天下,然以邻壤之近,十八世之久,而未闻以弓矢相加,及得此碑,然后二国不相为害乃在盟诅之美、婚姻之好而已
战国之际,忠信道丧,口血未乾,而兵难已寻者比比皆是,而二国独能守其区区之信,历三百有馀岁而不变不亦难得可贵乎?
然而史记》及诸传记不及之也。
碑又云:「熊相背十八世诅盟」。
今世家所载,自成王至熊相才十七世尔。
又云:「楚取我边城新隍及𣃶长」。
而《史记》止言六国败退而已
由是简策不足尽信,而碑刻之尤可贵也。
秦惠公二十六年,周赧王之三年也。
自碑之立,至今绍圣改元,实一千四百六年。
按:《泊宅编》卷二,中华书局一九八三年校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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