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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振江西提刑 宋 · 刘一止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六九、《苕溪集》卷四四
具官某:部使者之职,寄朕耳目选用之际,所不敢轻。
以尔经学邃深文词温丽,施于政事亦复绝人,辍自望郎,往司刑宪。
夫为朕广好生之仁,谕哀矜之旨,使四方司政典狱钦恤明允民用不冤,兹非俗吏之所能为也。
尔往懋哉,毋弃朕命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