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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省钞房人吏背公营私 宋 · 章谊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八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三
臣闻法者,天下之公也。
议之于朝廷,措之于有司,行之于天下无有远近贵贱取信焉者也。
奸吏舞法,使有司无所执守天下无所取信背公营私喜怒任意未有如今尚书省钞房人吏甚者也。
吏部转官皆有格法,自令史而上郎官侍郎尚书条奏拟,既应法矣,而钞房人吏不快意而在法无碍者,必使吏部自陈退钞,名为请退
今年六月右选武功郎师正秉义郎屈有谅二人转官,钞上吏房,以二人兵马大元帅结局转官,止给到吏部公据至今不为奏钞,悉令请退
臣恭闻陛下御极之初,曾降指挥,应结局官吏不暇悉给告敕权时之宜,并令吏部出给公据
当时既有指挥,则朝廷吏部所当通知
吏部既能省记大略矣,岂有钞房人吏不知耶?
又去年八月,有秉义郎世安亦系公据转官之人,钞房已自照用建炎指挥放行了当今来忽于二人遂有沮难,良见私意
吏部郎官侍郎各各考验并非虚伪,而钞房坚不可
此臣所谓奸吏舞法,使有司无所执守天下无所取信者也。
士大夫郎官侍郎,而其所上文书皆不获施用堂吏专得任其喜怒之私,而为朝廷取怨天下,此非国家之福也。
伏望睿断付之有司考究情弊,以警奸吏不胜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