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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中大夫宝文阁衢州曾公墓志铭绍兴六年五月1136年 宋 · 汪藻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九三、《浮溪集》卷二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三、道光《永州府志》卷九下、《南岳志》卷一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绍兴五年十月戊辰右中大夫、直宝文阁、知衢州曾公,卒于信州
明年五月丙申,即其州之南七里上饶乡葬焉。
将葬,其孤惇以吴兴刘一止之状,属公故人汪藻而告曰:「先人文章议论政事行世三十馀年,卒不克大施以殁。
葬而不得传信之辞纳之圹中,犹不葬。
夫子幸赐之铭」。
谢非其人,不可,则书而系以铭。
讳纡字公衮世家抚之南丰
尚书户部郎中直史馆、赠太师密国公致尧曾孙太常博士、赠太师鲁国公易占之孙,而丞相文肃公布之第四子也。
母曰鲁国夫人魏氏
公少颖悟天资既高,又受学于贤父母
是时文肃公天子守边不暇朝夕视,专以鲁国为师。
年十三,伯父南丰先生巩授以韩愈诗文,学益进
文肃公任为承务郎
学士邓润甫、尚书彭汝砺与语,大奇之。
贤良方正科,上其文公车,科废而止。
建中靖国元年文肃公二后园陵使用故辟公以从。
事已,左丞相韩仪公欲擢公馆阁文肃公力辞,下除太仆寺主簿一时名士贤者皆愿见之。
于是左司谏江公望累数百言荐公,不敢宰相为嫌
文肃公免相,言者指公尝夜过韩仪公家议复瑶华事,且受父客金,请付吏,当国者用吕嘉问尹京诏狱
嘉问熙宁中文肃公议法为敌者也。
锻鍊半年无所得,诏自中,窜永州,入元祐党籍赦移和州,又赦复承奉郎、监潭州南岳庙
文肃公殁,执丧以孝闻。
服除,调监南京、河南税,改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
宣城江溢,没数千家白守曰:「饥而赈贷,法也。
然廪非部使者不可发,今事急矣,请船粟以哺垂死之民」。
守曰:「如三尺何」?
曰:「纡,常平主管官也,有罪当坐之」。
发廪自言,部使者嘉而不问
通判镇江府淮南漕渠不通泗、楚州连数守罢,发运使陈亨伯密奏选公知楚州
公因荒政饥民,渠通而民活者,不可胜计
以功加直秘阁,与部使者论事不合,移秀州
州岁比版图前此高下其手,民患苦之,公委僚属降登不使吏预其间
吏怨公入骨,则为书以摇众,人人自危公立焚其书,州以无事
还朝,除蔡河拨发
未几提举京畿常平,改江南东路转运判官陛辞,升副使
罢归,得主管南京鸿庆宫屏居湖州
建炎三年苗傅刘正彦反,吕、张二公檄诸州勤王
檄至湖州,守梁端士大夫谋之,众未及言,公奋然曰:「逆顺明甚出师无可疑者」。
间数日,苗傅来取兵,公请械系使者,毋令还。
是时,微公几殆
反正御史中丞张守白发其忠,除直显谟阁
召见之,曰:「守臣在也,吾何为者」?
不行,然上雅知公名
明年六月,除江南东路转运副使
九月,移两浙路
于是大军江上求索无涯,公随给之,犹不满意狼籍公牒
公度不可留,引嫌自言,复还江南东路
先是盗孙诚等暴诱属邑,一方骚然,公作圣旨招安单舸见之,谕以祸福,诚等望迎拜
上书矫制罪,天子贤而释之。
未几,隆祐皇后崩,参知政事李回监护使,辟公修奉,议者欲称园陵曰:「上不日恢复中原,奉隆祐归祔,此特攒宫耳,当先正名」。
朝廷用其言,闻者服其知体
再请宫祠提举亳州明道宫
两月,起知抚州锄治彊梗,民畏怀之。
逾年,以乡郡自陈,除江南西路转运副使
明年九月,除司农少卿,改福建路提点刑狱
明年二月进直宝文阁,诏赍文肃公《正论》手书赴阙中道除知信州
寻移衢州,未之官,卒,春秋六十有三。
公才高而识明,博极书史
始以通知古今裨赞左右,为家贤子弟
中以文章翰墨风流酝藉为时胜流
晚以精明强力见事风生为国能吏
低徊外补,位不至公卿,而所交皆一时英豪,世之言人物者,必以公一二数。
公之谪永州也,黄庭坚鲁直过焉,得公诗读而爱之手书于扇。
公之叔父肇,不妄许可人,尝曰:「文章得天才,当省学问之半。
文力至此耳,吾家阿纡所得超然未易量也」。
故公诗文每出,人争诵之。
篆、隶行、草,沈著痛快,得古人笔意江南大榜丰碑,率公为之,观者忘去。
文肃公薨于谪籍,公不敢求为碑铭,独取平奏对之辞会萃之,如辩明宣仁诬谤等事,名曰《朝正论》,藏于家,不敢出者二十馀年。
靖康中始传,犹有仄目者,公不之恤也。
襟韵夷粹与人洞见肺肝
谈笑多闻坐客皆屈。
闻人缓急,若拯救焚溺然,忘其奔趋之,虽蹈倾危不悔
理财尤得其要,所临沛然,未尝不足之叹。
或有疑而问焉者,曰:「吾岂一毫取民哉?
第当输者,人不能欺,常赋自有馀耳」。
初,文肃公殁,窆于南徐于是公客信者数年,不克归葬,而葬其所,以令人王氏祔。
令人秘阁校勘安国之女,先公卒四年。
三人
曰惇,右奉议郎通判洪州
曰忻,右从事郎临安府司法参军
曰憕,右迪功郎、监潭州南岳庙
一人,适右承事郎主管江州太平观王铚
铭曰:
惟曾显融开迹南丰
密国之裔,以儒鼎峙
文肃独骞,相帝初元
公虽承家,再振厥华。
与时卷舒行三纪馀。
才大不酬,老于一州
我墓槚,龟峰之下。
遥望蒜山,而不东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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