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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嘉谟判官 宋 · 孙觌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七五、《鸿庆居士文集》卷三一
崇宁元年秋,故司业方公安吉宰持漕檄抵常州进士试,今平江府大学士张公袖然举首,而余亦在选中。
时吾州之士群至于有司三千人乡老儒先经义诸生领袖者盖以百数
少年贫甚,居閒碌碌无可称道一旦被蒐选,荐名于礼部闾里宗姻往往惊昧改观
余亦感励自奋读书属文不专举子业
未几,践两科,登册府随牒推移,遂忝侍从
而以刚褊自用,娄触罪罟流离蛮獠瘴疠之乡,崎岖兵火盗贼之际,齿发缺坏志气衰落野处一廛,学为农圃,遂将老死泯灭无闻矣,以是有愧于公。
绍兴丙辰公子嘉谟顾予田閒,追惟平昔执手出涕
嘉谟州县二十年,犹未脱吏部选,廉介少与,举朝无半面之交
予亦摈于时不用,两穷相遭孰视而叹。
嘉谟又将卜见于平江,幸一遇焉。
余曰:「张公巨人长德中外以为相,部使者争欲出其门,傥发一言之中,出子铨曹冗散之中,非有挟太山北海之难也。
人情不甚相远,以予怀方公之德,悼吾子之穷,岂得藐然而已矣」?
嘉谟曰:「大臣之度,以天下为公,进不私其亲,举不避其雠,岂谫谫然记小惠以出于常情隐度乎?
故书成辄毁,已进复却未敢前也」。
予笑曰:「子弟信人第五伦无私,然第五伦安能无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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