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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铸行宫留守司印绍兴四年 宋 · 王俣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文献通考》卷一一五
文书印记奸伪钱谷尤为要切不可借用他印。
车驾巡幸凡常程文书皆留守司裁决,以印记权行立用。
行在所度支侍郎印,金、仓部通用金部印,留守司本部侍郎尚书印,太府司农寺并用寺丞印。
不惟日下交互异时必生奸弊
度支、金、仓部太府司农寺铸印,以「行在所」或「巡幸某印」为文,事已发赴礼部,置匮封钥掌之。
巡幸关出行用,庶无窒碍
其他要切印记都省依此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