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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治路监司稽违朝省指挥绍兴六年八月 宋 · 王俣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
近年以来,诸路监司被受朝省指挥玩习太甚恬不为意
且以事干财用者言之:有坐待措置而踰年不报者,移用钱数是也
有逐季比较而全年不开具者,住卖钱数是也
责令桩管二年不具数者,上供钱物是也
有许令蠲减二年覈实者,逃阁之数是也
至于税场增分酒务立额、擅使献纳钱、抛失纲运米,如此之类,不可殚数。
省部举催,他司究治,邻路取勘,终无结绝
大抵或欲欺隐钱物,或欲庇护官司,或欲迁延岁月,或出于懈慢,或出于无术,故顽者付之以不报,黠者虽报而不尽,其视符命蔑如也。
欲望明诏大臣,应诸路监司废弛卤莽乖谬出限违欠等事,令六曹类聚申尚书省,委官看详,择其尤甚显责一二,其馀严立之期,尚或稽违必罚无赦
庶几少儆外服,以称陛下孜孜图治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