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刘混康诏(崇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二、《茅山志》卷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七
敕刘混康:尔自别京师,倏改岁华,完修祠殿,备悉勤劳。近览奏章,具知安裕。所云殿名,以「天宁万福」可也,其《清静经》并依所奏。尔肃恭祀事,达于上境,所见灾祥,何不具奏?此者牟麦发生之际,惟藉膏泽之力。乃自春首以来,颇愆时雨,未济四郊之农,甚惨千箱之望。朕心忧惧,夙夜匪遑。尔当悉心,体予至怀,用斯恳切之诚,精加祈祷之意。以名非高道,岂达清都?馀宜将爱,愈深妙理。山林幽静,更保真常。
按:崇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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