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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周吉礼制御手诏大观二年八月十九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九、《宋大诏令集》卷一四八、《宋会要辑稿》礼一四之六一(第一册第六一七页)、《政和五礼新仪》卷首
礼缘人情,以义而起,因时之宜,御今之有。
故商因于,所损益可知
周因于商,所损益可知,而不相袭也。
善法古者不法其法,法其所以为法之意而已
去古绵邈,礼之遗文扫荡殆尽,虽间见于书传类多诸儒之臆说,非古人大全无所推考
而士或是古非今舍近求远,胶繁文末节,而忘经纬大经
历世千百,莫能兴作可胜慨叹
今接千岁之统,乘久安之运,当百年可兴之时,修前世已坠之典,亦难矣。
稽古而不泥于古,验今不失于义,今之材而起之,虽情文度数,与古有异,要其辨上下,分贵贱,定尊卑别嫌明微移风易俗,质诸先王而不谬,贻之后世而可法,则庶几焉。
先王吉、凶、宾、军、嘉五礼有司讲议,首以冠礼来上,编序靡次,参订弗审。
机事之暇,历观载籍,远稽成周,以迄隋唐,指授类例论次有秩易于披省
然周以吉礼邦国鬼神示,《易》曰与「鬼神合其吉凶」,则吉者天之所命也。
嘉礼万民,《易》曰「嘉会足以合礼」,则嘉者人道之美也。
祭祀祼献谓之吉,昏冠燕飨谓之嘉,其名殊,其事异。
自汉以来,失先王礼意,以冠为吉礼之首,有司承误循沿岂可追迹先王垂训万世
可依逐项批降指挥改正,仍再详定以闻。
礼以序人伦,为卑尊后先之等,以辨上下
故知礼之序,然后可以制礼
礼坏久矣,失后先之序,无复统纪
考于《周书》,其制具在
禋祀昊天上帝,以实柴日月星辰,以槱燎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以血祭祭社五祀五岳,以狸沈山林川泽,以副辜四方百物,以肆献祼享先王,与礿祀蒸尝吉礼之事,而冠不在焉。
先天而后人,为礼之序,不可踰也。
今以义起于千载废阙之后,不追述先王制作之原,以冠为吉礼之首,失先王意远矣。
可并改正,依周吉礼之制。
周书嘉礼以亲万民,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
自本而观,昏以亲之,冠以成之,先昏而后冠也。
考于《仪礼》,以嘉为五礼之首,以冠居昏礼之上,殆失周王制后先之次。
则知《仪礼》乃诸儒之论,非先王之典。
后世因之,沿流弗革,本数末度乱命失序不足取法。
今有司以礼来上,先冠后昏,习非承误失礼之意。
且昏者人道之始,冠者人道之成,亲之而后成之,事之序也。
可依制改正。
馀依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