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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荆浙发运司官吏恩诏宣和元年二月二十三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二之四○(第四册第三二五四页)
江淮荆浙发运司官吏般发岁额,增剩万数,可与推恩
武臣文臣四年法比折,选人依条施行
人吏减年,候出职收使,愿换支赐者听。
管勾文字朝奉郎刘望宣教郎方迪、勾当公事宣教郎郑可简通直郎宋晃各转一官
使臣人吏承信郎沈慨、孙兴之、本司都吏陆遇等各减四年磨勘
内陆遇特减裁令年先次出职,补承节郎,依陈纯已得指挥勾当公事
奉议郎吕敏问、宣义郎彦升通直郎朱汝翼各减三年磨勘
宣教郎李接、承直郎章英亮、管勾外排岸司朝请郎黄叔豹儒林郎张浃、催辖纲运从义郎王章书吏安仲举各减二年磨勘
守阙书吏赵林、韩植、副书吏赵思远、孙古、张友各减一年磨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