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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祐学术宣和五年七月十三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一五、《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八八(第七册第六五三九页)
今后举人传习元祐学术,以违制论,印造出卖者,与同罪,著为令。
见印卖文集,在开封府四川路、福建路诸州军毁板。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