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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罚御史中丞周武仲等诏宣和六年八月十五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一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一六(第四册第三六○六页)
御史以持邦宪、纠官邪为职,治忽所系,岂容旷官
比来中执法而下类皆朋附无所建明
观望意乡,靡有定论
捃摭细故,仅塞言责
钳口结舌,寖以成风
每务函容,屡申戒谕
失所守,终以不悛。
纪纲耳目之寄,何所望焉?
宜从薄责,以示好恶
御史中丞周武仲宫祠侍御史洪拟殿中御史许景衡、知洋州吴岩夫并送吏部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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