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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勘张掞不法奏状1132年10月30日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八、《梁溪集》卷七四 创作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本司体访右承务郎权通判潭州军州张掞元系修职郎权知湘潭县,因孔彦舟占据潭州,与乡里,令傅雱权通判
彦舟通家往还,至以妻妾奉之,倚其势力,与成忠郎权知长沙县林之问,县尉张杰等同奸弊,恣为不法,以科敷为名,百端骚扰类多入己
彦舟叛去,又与林之问因马友在潭州依旧因缘为奸。
任内湘潭等县买置田宅假托唐晖、孟扩等名目买置,并将诸县官田低价估卖,赢落取受
及与林之问收到诸处空名官告度牒自擅书填出卖得钱入己,赃数钜万
自知所为不法阴养亡命以为羽翼奸赃狼籍罪恶贯盈
本司已将逐人枷项所司,差左宣教郎长沙县李绶置司推治,及委右朝散郎、充湖南转运判官公事王淮监勘。
本司已具录因依奏闻,及申尚书省照会去后不住催促
十月三十日,据推勘官李绶及监勘官王淮申,勘到张掞入己赃二万七千八百馀贯,䌷绢一万三千九百馀疋;
林之问入己赃一万三千四百馀贯,䌷绢六千七百馀疋。
所招情犯因依除已推勘具案奏闻外,臣契勘张掞、林之问等倚贼为奸,作过累年前后侵盗官钱刻剥百姓脂膏赃私入己不可数计。
经营奸利日久交结小人踪迹诡秘
今来按发勘鞫,其张掞等类簿书不存,證佐亡殁官司难以稽考
臣以潭州盗贼方定,人始复业深虑干连枝蔓,不欲一一研穷根究
推勘院止令据目前见在證佐有文字可以追会者,根究勘鞫,已见逐人赃数不少,死有馀罪外,据林之问、李珏通说,曾见孔彦舟言,有劝彦舟「据二广洞庭不可分别人」之语。
虽林之问、李珏两人通说一同,缘为彦舟不在招伏,狱无从实迹
切谓当时彦舟改过,已受朝恩命,忽复反背叛未必有以启之。
彦舟湘潭县迤逦同来潭州
彦舟反叛官员如孟扩等例被害,而与之问独全
虽以妻妾奉贼,名为驱虏前去其后遣人彦舟通书不绝
马友之来,复与友款密,假友讨击彦舟之功,侥倖改官,以除通判,仍权州事。
李宏杀马友,其徒党尽掠在城公私之物,帑库一空百姓官吏剥脱衣服悉皆裸露又甚彦舟初叛之时。
友下溃兵四出焚劫作过至今为患未已,而与之问坐观变乱,其身与家安然无事生计独存。
考其始终变诈百出,阳为任职自立官府其实交结盗贼,幸乱乐祸用意不测
若非朝廷遣帅提兵径到潭州,折其奸谋,则与之问倚贼为湖南之害,未有已时,罪恶实为重大
推勘张掞、林之问等情节各系死罪伏望圣慈张掞、林之问等情巨蠹,特降睿旨处断施行,庶为奸赃之吏不忠国家者之戒。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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