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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增本司荐举改官员数绍兴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南宋 · 韩球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九一、《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五一(第四册第三三四九页)
坑冶铸钱,祖宗以来发运司提点至景祐元年专置都大提点坑冶钱官一员
准嘉祐敕,与提点刑狱序官,依条提点刑狱发运判官之上。
窃缘发运使系管六路岁举改官二十员,县令十员,如系发运判官三分减一。
即今提点官岁得改官七员县令六员,缘提点司所管九路坑场五百一十三处,球近已措置过数内以采兴坑冶计一百七十九处,合趁金银铜铅锡铁课利,及铸钱监六处,见铸新钱。
其间州县及场监官内实材干之人,须藉荐举激劝,使之办事
本司所得荐举改官员数委是数少,伏乞比附发运判官合得员数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