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删改绍兴十二年差役指挥奏(绍兴十五年七月) 宋 · 李若谷
出处:全宋文卷四○○○、《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五之八六(第七册第六一九九页)
绍圣常平免役条令系祖宗成法,纤悉具备。比年以来,缘州县差募之际不体照法意,致上户百端规避,却令中下户差役频并。后因增添通选之法,以一都保内物力高者通行定差,户数既宽,有力者不能幸免,虽单丁户物力最高人及寡妇有男为僧道成丁者,亦预差选,已为公当。秪缘绍兴十二年十月十四日一时指挥,因致选差不均。今欲将上件指挥内歇役年限并物力倍者再差一节删去,更不施行,馀令诸路遵依见行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