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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议第一劄子绍兴八年六月 南宋 · 王庶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一、《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续资治通鉴》卷一二○
臣窃闻王伦自金国奉使回,及金国遣使前来,将到行在
臣先奉圣谕,前来江淮措置边防,莫获亲诣黼座与闻国论
承乏枢庭不得默默自已,辄贡愚忠冒渎天听
臣闻无故请和者谋也,究观金虏侵轶,岁逾一纪前来全胜之势,直捣江淮我国之师未尝不退缩以避其锋。
逮至绍兴甲寅冬番伪深入驻兵淮南陛下亲征,致彼奔溃而去。
丙辰冬逆雏倾国南向陛下再统六师,压江淮表里之冲,皇威大振
番伪始知所畏于是遣使告以徽宗皇帝显肃皇后讣音
若果邻好,所报讣音不应累年之后
彼其技穷迹露,畏我国家乘长驱,故设此谋,沮我师锐气
陛下天资圣孝,哀毁之中,即遣使梓宫
往返之閒,一年有半,尚未与决,固已堕彼计中。
又闻去年金人欺诈废豫,伪庭用事之人奔走四出百姓日虞左衽,陷淫昏之俗,众情反侧
虏酋数辈在关中者,若据炉炭危疑迫急,莫甚于斯时
国家乘机一麾,则中原云合响应,其深谋却顾不得不遣使也。
从违之閒,可不深思熟计之?
中夜以思,虏使之来,甘言厚貌,不出二策:一则以淮为界,一则以河为界。
若以淮为界,则我今日所有之地,而淮之外亦有见今州县所治,如泗州涟水军是也,既为我有,安俟以和为请?
若以河为界,则东西四望兵火之馀,白骨未敛,几无人迹
彼若诚实与我,乃故疆遗民岂可同伪豫之不恤
尚应十年无征役以苏息之,则赋何自而出?
彼所责岁赂无虑数百万,又岂可内郡之赋,以偿不毛之土?
必以二十万兵宿于远饷无用之地,假以岁月焉得不自困弊
彼之为计,可谓尽善也。
臣愿陛下先与在庭之臣立为一定之论。
若以淮为界,则我赂之何益?
若以河为界,则疮痍残民抚存不暇,还定安集,非俟经五稔不可赋调
所议岁赂五年之后方可津遣
先虑而议,犹恐未至,如或不然,则彼以计困我,以战则不可,以赂则不给,皆堕其术中。
是宜陛下宵旰深思洞察以为经久之图。
狂瞽之说,仰渎渊听,臣无任陨越待罪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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