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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微绍兴二年二月 宋 · 张浚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二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六、《张魏公行状》上、康熙《绵竹县志》卷三、《宋代蜀文辑存》卷四四
臣窃谓天下之事,每当谨微一失其原,终不可救
古语谓「涓涓不绝浩浩奈何」,凡以微之不可不谨也。
古之君人者,非不欲远追三代,兴太平,而治世常少,乱世常多,何哉
几微之间,祸患已成,而人主每以其微而忽之。
日积一日,而终至于败乱丧亡也。
明皇之于唐也,锄韦氏之乱,致承平之业,聪明睿智号为贤君
杨妃一用遂成播迁
是时明皇以此事为果足以坏天下哉?
夫惟以其微而忽之,故变乱遂大。
非特此也,藩镇跋扈,终乱王室,原其始也,特本假借一二武夫以数州之地而已
北司恣横,与唐俱亡,原其始也,特本差委一二中官兼总卫兵而已
事之细微不可不谨,每每若此
唐事至近,可以类考
窃惟陛下万几之馀,必尝留意经览于此,臣之管见何足补助万一。